教育部留服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F-15F
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一份
⒉、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⒊、本人身份z或户口页复印件,验看原件(港澳居民提供身份z明及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⒋、本人护照所有页复印件(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验看原件;
⒌、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⒍、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⒎、获得的国(境)外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⒏、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扩展资料
认证时间:
一般情况,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从认证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认证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外地申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
对于以下认证申请认证中心会延长认证完成期限:
⑴申请者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或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国家的(包括国内学习经历);
⑵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
⑶认证申请材料不全的;
⑷所需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三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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