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来穗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三、社保要求
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申请人须在申办前在本市引进单位办理五险登记,并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