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担保人出具的担保信(英文或泰文),加盖单位公章附担保人名片;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赴泰目的。
2、由泰方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注明申请人姓名,停留期限和所学专业。
3、泰国教育部或者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招收外国籍留学生的证明文件。
4、往返机票复印件或确认的机票订单
5、课程的教学大纲
6、不少于500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 若学校是私人学校或语言学院请提供学校的注册文件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注:泰国驻华领事馆上班时间为除泰、中两国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为提交申请或交费时间段,下午14:00-16:00时为领取护照或问询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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