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的研究生可以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
各有关学院、项目申请人员,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评审、推荐,经学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学院推荐人选及其对外联系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评议,
按照我校2019年推荐指标和项目评审相关原则,共推荐出以下项目候选人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参加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扩展资料
提交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表内容用中文填写(特殊情况,如论文题目或导师名字等不便翻译成中文的可用外文直接填写)。提交完成后打印签字,交到行政楼511.提醒:表中“计划留学单位”请仔细勾选,以免发生错选,耽误评审和派出。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提交打印上述《申请表》时,该表自动生成。其中:表头不用填写;第3栏“单位推荐意见”需由各学院/单位填写、领导签字、盖公章,完成后与《申请表》一起交到行政楼511办公室。
3、国内导师推荐信
该推荐信用中文书写。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
5、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原件复印件均可。如由英文以外语种书写,需有中文翻译件,并到国际处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再将外文件及翻译件一并扫描上传。上传前,请在邀请信上先行标注留学身份、拟留学时间段、在外研究方向、免学费(仅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需要)等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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