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博士学位(俄制),俄语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前苏联、分裂的俄罗斯、乌克兰等流行俄式学制的欧亚国家的1种颁授给研究生的学位,级别比硕士学位高,低于俄式学制的全博士学位(相当于博士后)。在取得副博士学位后,研究生才能够修读全博士。
要修读副博士必须先完成4年的大学本科专业教育和2年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教育(或者是直接完成5年的大学专业教育获得俄式学制的专家学位),再经过数年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一般为3年),通过专业、外语、哲学(含文史等各门社会科学)的资格考试,最终提出论文,并通过口头答辩,才能得到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待遇的通知》:“获得苏联及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工作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与国内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相同”,也就是说:在中国,副博士学位(俄制)学位被认定相当国内大学或欧美日各国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
依台湾地区“教育部”2000年12月7日台(89)审字第89155812号函示:“大学毕业后修业3年,或硕士毕业后修业2年,取得俄国Kandidat Nauk学位文凭者,可直接采认等同我国博士学位送审助理教授资格。”,也就是说:在台湾,这个学位被认定相当欧美日各国和台湾本土的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Kandidat Nauk是西里尔字母词组的拉丁化,汉译为副博士。 副博士相当于博士学位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待遇的通知
建国以来,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我国陆续派遣了一些优秀学生赴苏联和东欧国家留学,攻读副博士学位。这些同志回国后,大都成为科技、教育、经济和国防建设各条战线上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几年来,我国又继续向苏联派出留学生,有些即将学成回国。
根据我们考察,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的设置标准,包括入学条件、学制、学位课程及论文要求都是比较严格的。
但由于苏联、东欧国家与我国的教育制度不同,获得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的有关待遇,曾经在政策上一直不够明确。 根据新形势下我国留学生 工作总方针,为了加强我国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学术交流,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到苏联学习并争取他们按期回国服务,征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现就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及生活待遇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1.获得苏联及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工作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与国内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相同。
2.上述人员回国后的初期工资按国内获得博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期工资发给,其他方面的生活待遇也与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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