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说帮我塑立了独立的人格。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自己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外,它锻炼了我的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帮我收获了充实的感觉。
谢邀。
关于这个问题,我其实也没少问自己。
因为我看书有一项别人没有的“天赋”:过目即忘。
别人读了书,能麻溜说出书里的情节不说,甚至能记得细节或者哪个人物讲过什么,而我,说起来读过的书很多,名著自然要读,名家的也去读,读完也能或唏嘘或感叹,但用不着多久我就忘掉了,空留一个书名。
但我还是喜欢读小说。
我想我喜欢不是为和人炫耀自己读过多少书(这我还真不敢啦!万一碰着个想深聊的,我说不出二六十二,不凭空叫人以为我是虚荣的家伙?哈哈)我是喜欢读小说当时的快乐、悲伤以及各种感悟。
你会感悟到美,也感悟到丑,你会更加洞悉人性,也可能更加珍惜眼下的生活……从最小、最微不足道的方面说,还能安慰人呢。
随意举个例子,儿子放寒假那一阵儿,天天和我斗嘴,气得我随手拿起一本奥康纳的小说集。
看到《格林利夫》那一篇时,那里面两个成年活宝儿子一开口,我边看边乐,都同情起那里面的妈来了。
比如有一回他一个儿子调侃她说:老妈啊,你老说什么死死死,我看你活得硬硬朗朗地。
意思收起那一套吧!那老妈给怼得,心酸啊,眼睛一模糊,半天说:等万事俱备吗,我就会死的。
你看,哪里的妈都一个样!但最初的“安慰”过后,又让人忍不住跟着心酸:那句话把一个妈不放心俩活宝儿子的无奈写得多妙啊。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就是小说的魅力。
小说里有喜怒哀乐,人生百态。
那是一面镜子,供你看别人,供你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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