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群的早期阶段,男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杂乱而不受任何限制的。
同辈的兄弟姊妹之间,上下辈的男女老幼之间,皆可自由婚配。
经过几代繁衍之后,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引起食物来源匮乏,生活受到影响,分裂出新的血缘家族。
新的血缘家族依然施行内部的血缘婚。
内婚制虽然能保持原始人群的相对稳定,但婚配的男女之间血缘关系太近,致使繁育的后代易患先天性疾病,或体质不良,智力低下,不能适应当时的自然条件,所以人们逐渐认识到内婚制的危害性。
人们逐渐发现,各血缘家族之间男女通婚所生子女,无论在体能和智力上多优于同一血缘家族男女婚配所生子女。
最后,血缘家族内的男女,不论是否同辈皆禁止婚配。
于是人类形成了一个新的聚集单位,那就是氏族。
母系社会在母系氏族制形成时是禁止内婚的,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
因为实行族外婚制,子女跟随母亲,因此是无父无夫的国度。
在生活时代有限的原始社会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互相保护,并按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
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女性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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