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
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钱枫事件已逾两年,已无现场证据,仅有被害人的供述,能否定罪?为什么当时警方不立案,因为这些证据恰好都有问题!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逐一指给你们看!❶聊天能证明钱某承认强奸了?不能!钱某说的是“我没有”,是否认语气,而且聊天记录后半截截断,不能排除钱某在继续否认其他指控。
刑事指控必须是严谨的,必须钱某聊天记录出现“是的”,“对不起”才能定罪,“……”都不能定罪,何况是“没有……”。
❷钱某给钱钱某道歉,证明钱某强奸了?不能!聊天记录必须证明“强奸”与“给钱”二者因果关系,而钱某说的是情人节礼物,补生日礼物。
❸衣服撕破了?被谁?聊天记录中提到“衣服被撕破了”,而不是直接说:“衣服被你撕破了”。
这两种指控,在法律意义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意义,刑事指控必须是严肃的没有歧义的。
这里的歧义可能是“被我撕破了”,“被狗撕破了”,“被他人撕破了”……❹“刚才从你家出来”,是什么时间?聊天记录所指的“刚才”,“那个时候”,都是非常模糊的,歧义巨大。
发生在哪一天没有明确证据。
尤其是“那个时候”,歧义甚至可以是去年的某个时候。
❺下体撕裂伤能证明强奸了?可以证明被人强奸或猥亵了,但必须证明是钱某所为!这里需要补充证明的是:“从钱某家出来”和“下体撕裂”有时间上的联系。
下体撕裂是一个医学证明,是可以判断发生时间的,跟法医判断人死了几天是一个道理。
如果小艺有其他证据证明是指2月15日几点几分从钱某家出来,或者2月15号几点几分到过钱某家,可以再去向警方报警。
小艺案立案强奸罪缺失什么证据?一,有钱某体液的避孕套,或二,有钱某体液的床单,或三,有钱某体液的内裤,而且以上“生物证据”同“下体撕裂”的医学证明时间是一致的。
强奸罪必须有“进入”的证据。
或者,钱某承认2月14日与小艺发生过关系,包括且不限于聊天记录、录音,包括小艺所说的派出所监控。
如果以猥亵罪立案还缺什么?需要证明2019年2月14日“从钱某家出来”的明确时间的证据。
而且以上“时间证据”同“下体撕裂”的医学证明时间是一致的。
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的士司机证词,聊天记录。
面粉虎点评:刑事指控是极其严肃的,对当事人是沉重打击(包括立案),所以我们立案、办案都是极其严谨的。
刑法证据必须是严密的,必须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尤其是刑法,不能放过坏人的同时,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钱枫事件已逾两年,已无现场证据,仅有被害人供述,能否定罪?警方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也改变不了。
钱枫事件已过去两年,案发现场早已不复存在,仅凭被害人一面之词是不能定罪的。
钱枫事件,当时受害人是已经报警了的,并不是没报警。
但经警方调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受害人也在书面通知书上签字确认过。
两年后旧事重提,再次报案,如果证据不足,警方仍然不予立案,并书面通知其受害人。
据受害人称,这次报案证据准备充足,有微信聊天记录及录像监控资料证明其强奸成立。
真相究竟如何?不是凭一面之词就可以定案,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
吃瓜群众坐好凳子继续吃瓜,静等消息,看警方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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