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热爱祖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年龄14—16周岁(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符合辽宁省中考报名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
身体基本条件:身高在163—180厘米之间;未满15周岁,身高可放宽到162厘米。体重在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体重可放宽到46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视力按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1.0以上,且未做过角膜准分子激光术和角膜塑形。无色盲,色弱。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文化条件:参加当地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预估成绩达到当地省属重点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招生办法及程序
招生程序包括初选、定选和录取三个阶段。
初选:2015年9月,在学校驻地周边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和初步检测。2016年3月底前,各地市教育部门根据沈阳招飞选拔中心提供的初选合格学生名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文化测试,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参加文化测试人数的40%比例确定定选学生名单,并上报沈阳招飞选拔中心。
定选:2016年5月左右,在沈阳招飞选拔中心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录取:依据学生中考成绩裸分得分率【中考成绩裸分得分率=中考文化课得分÷中考文化课总分(不含开卷考试、体育成绩及其他加分)】、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择优录取。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沈阳招飞选拨中心和沈阳市第一中学、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沈阳市第一中学负责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身份为普通高中学生,学制3年。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国防教育、军事教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活动。实行单独编班,模拟部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其他班级。
四、保障措施和培养方向
沈阳市第一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学科老师。沈阳招飞选拔中心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学生食宿免费,并发放被装和生活津贴,调整到其他班级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毕业学生参加高考时,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飞行训练考核等内容。其中,心理选拔和飞行训练考核结果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按照学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的可选送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军地联合培养。对未被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航空实验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具体工作要求
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加强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战略意义极为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推动,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配合空军招飞部门,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迅速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和初选检测等工作,要抓紧时间研究部署,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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