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发给在国外或境外正规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学习,进行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打算回国发展的留学生。不包含自费在国外学习语言,或者是在国外大学举办的语言班,预科班,语学堂学习的学生。
2、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毕业后回国前,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学位证书以及学习成绩单原件,或者是进修,学习经历证明,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3、毕业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不会为其开具第2联,也就是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也就是留学生联。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
1、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先到中国驻所在国家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并登记,用已经注册的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此时才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打印出报到登记表后,需要在空白处粘贴两寸照片。
2、国外院校提供的就读证明信原件,要详细说明学生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学位名称。
3、有效护照身份页,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
4、已经获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5、在修期间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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