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闵行区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4月1日前满三年的对象。
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此办法适用于2013年4月15日后户籍变更的对象。
黄浦区黄浦区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黄浦区每户地DI址五年内 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宝山区宝山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DI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 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6年须迁入户籍满2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
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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