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彡彡九图文 学校暑假工作计划篇一:20XX年学校暑期工作计划20XX年马店孜学区中心学校暑期工作计划20XX年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期结束工作,迎接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丰富多彩的暑假,现把暑假工作计划安排如下:一、暑假时间1.学生:20XX年7月8日起,至8月31日止。
9月1日开学。
2.教师:20XX年7月8日起,至8月20日止,21日上班。
二、教师活动安排1.党员教师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更加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利用假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2.放假前,要集中2—3天时间,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依法从教意识和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形成师德建设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氛围,以对学生的挚爱、对事业的责任,以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努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家庭”活动。
教师要增加家访和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次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和学生所在班级的意见,以此增加对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单亲和离异家庭学生的关爱。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出表率,7.61“43(会实践能力。
学,以整洁
暑期想学日语,那个学校的老师教得好?已经放暑假了,学校却安排老师轮流值班,这是侵犯职工权益吗?首先,《教师法》"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明确规定,教师有"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自然是权利,所以寒暑假教师休假是合法的,理所当然的。
是不是侵犯教师权益,还是要分析一下"轮流值班"的具体情况,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并不违法,比如学校保安短缺,学校搞建筑建没管理人员不足,有突发情况发生,作为"加班"处理,给予一定的报酬,通过协商解决,并无不可。
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经费短缺,为保护学校安全和资产,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不受影响,学校安排轮流值班,也非校长私心私利,作为教师,少休息几天,做几天"志愿者"吧,也不应计较,也计较不出名堂,要么辞职,要么承担"决不服从学校分配"的后果,这后果也有大小,轻则挨批评,有重大损失要担责。
做教师不只绝对执行"寒暑假带薪休假"这一条,还有其他法律法规,要辩证看的。
几十年前学校没设保安,经费也没今天多,是很平常的事。
现在,应该不多,何况,给加班费的钱还愁找不到保安,教师中也有人愿意值班,何必强求"轮流",没事找事。
学校做法是错误违法的,违反了教师法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当然是侵犯职工权益。
另外,假期学校安排值班的应该是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总务后勤人员,他们是没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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