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偏远山区或贫困地区的教育相对落后,教学资源特别教师资源严重不足,“欲扶贫,先扶智”。
一般而言,支教老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教师自愿请求到偏远山区或贫困地区去支教,另一种情况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城镇老师到偏远山区或贫困地区去支教。
自愿请求去支教的老师,是主动性的,在请求去支教之前,已经充分地做好了各方面的思想准备,是真心实意地支援偏远山区或贪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工作上当然会积极主动,行动上也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必须予以肯定和称道。
如果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遣的支教老师,是被动性的,当然思想准备不足。
在履行职责的实际过程中,无论是在教学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肯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具体困难,自己茫然无措,无所适从。
优质的教学环境,优越的生活条件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思想上的落差程度可想而知,自然情绪低落,也就谈不上工作的上进心了。
支援偏远山区或贫困地区的教育固然是一种可行的策略,有利于其教育的快速发展。
但是否有必要考虑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呢!如果教师被动履行职责,其效果能如所愿?再则,我个人浅见,这也并非长久之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方为上策!
对支教老师的这种态度,受援学校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我的建议是:1、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支教老师三天内的请假,必须写书面请假条,由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
三天以上的,报教育局人事科,由教育局领导批复。
每次的考勤,都必须记录保存。
一年下来,病事假总计超过三十天的,取消当年的支教资格,认定当年没有支教,下一年继续支教。
2、制定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对支教老师的教学质量,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支援学校对支教老师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教育局对那些低于合格等次的老师,认定支教不合格。
支教活动顺延一年。
3、对支教老师工作优异的,在工资福利和荣誉等方面,都给予支持。
对支教老师的孩子入学,当地学校应给予优先方式。
4、做好支教老师的思想工作。
在学习、生活上多关心他们,让他们感到支援学校领导的温暖,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总之,学校要从制度和思想工作两个方面,双管齐下,一定能取得支教老师管理的好成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