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检查、考评方法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管理和应用,全面提高我校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我校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工作的服务体系,促进工作交流,提高应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1、提高我校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工作服务教学,方便教学,促进教学的意识。
2、坚持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宗旨,以学科教学水平及教师能力提高为根本。
3、促进我校全面发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师考核 1、中青年教师必须按上级规定参加现代教育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争取优良成绩。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种培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培训目标。
3、选送培训的教师必须认真完成相应专题的培训,并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关工作。
4、中青年教师要积极运用有关资源,实现电子备课。
要积极运用网络进行学科整合教学改革。
对自己所制作有质量的课件能及时上传,以便资源共享。
5、自觉遵守学校在电脑网络方面的使用规定。
三、考核方式 1、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打分方式,采用听课了解、查记录、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2、对不使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进行教学的教师要适缓职务评聘、晋职晋级,不得评优、评骨干教师。
四、教师奖励 1、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优先给予评优评先晋级。
2、在教育信息化研究运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取得研究成果的给予奖励。
额度参照教办规定。
3、在培养指导学生方面取得成绩的给予奖励。
4、对教师自己所制作的获奖课件,根据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5、信息教研组成员每年必须完成一定质量的课件来充实本校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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