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车辆让右侧车辆先行。但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指一南一北或一东一西,南边的车要左转弯,北边的车要右转弯,同时转弯碰到一起时,北边的车要让南边的车先行,如果发生事故,北边的车负主要责任,因为其没有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但是还有一种让右原则: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没有交通标志或者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要遵守“让右原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遵守“让右原则”的一方将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切记“让右原则”适用于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标志的,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或标线说明的的指示行车,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应按照交警的指示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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