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有点麻烦,也很有意思,没办法简单的回答,因为涉及汉字的「字形演变、职务变化」两个方面:「草」的职务变化——今「草」非古「草」,「草」本为「皂」之异体。
「草」的字形演变——甲骨文无「草」字,战国写作「艸」,甲骨文写作「屮(上)口(下)」。
--------------------------------------------第一,「草」的职务变化——今「草」非古「草」。
「草」始见于春秋时代的石鼓文,最初的「草」从「茻」从「早」,是一个形声字,左形右声。
(「茻」音mang3,四个「屮」,就是四根草的象形,「艸」两个「屮」,「卉」就是三个「屮」。
)后来「茻」简化为从两个「屮」的「艸」,「草」字演变过程:引自:李学勤,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页60「草」今天表示「花草、小草」,但是,「草」的本义并不是「花草」,而是栎树的果实,也就是栎子,也叫「草斗、皂斗、橡斗」。
《说文》:草,草斗,櫟實也。
一曰:象斗子。
从艸,早聲。
宋代徐铉注《说文》认为「草」也是「皁(皂)」的异体字,「櫟實」也即「皂斗」在古代是一种黑色染料:臣鉉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
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
案櫟實可以染帛爲黑色,故曰草,通用爲草棧字。
今俗書皁,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無以下筆。
所以,「皁(皂)」、「草」旁纽双声,古音相同,互为异体,本义表示「栎子」。
后来,假借「草」字表示「花草」之「草」,本义「草斗,栎实」渐渐也就丢失,被「皁(皂)」字所专。
第二,「草」的字形演变——甲骨文无「草」字,战国写作「艸」,甲骨文写作「屮(上)口(下)」。
「草」始见于春秋石鼓文,「草」本是「皂」的异体字,那么甲骨文中没有「草」这个字。
「花草」之「草」在战国本写作「艸」,后来只用作偏旁:但是,在甲骨文中「艸」写作「屮(上)口(下)」:「屮(上)口(下)」甲骨文像一束初生的小草之形,「口」是分化符号,不参与表音表意,可能是为了与甲骨文的「不」有所区别:甲骨「不」像草根之形,为「丕」只本字,假借表示否定词。
「造」的古文字就是用「艸」的甲骨文为声符造的一个形声字,只不过讹变与「告」字同形。
所以,「造」其实从「辵(辶)」,「艸」声(今天汉语普通话中汉语拼音z、c、s,是一个音分化出来,古音是一样的)。
第三,最后一个疑问是:那为什么有比较简单的字形「艸」字,还要借用一个复杂的「草(皂)」来表示?这就是文字学中所说的「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假借」的原因多种多样,这里我们只谈借「草」代「艸」的原因: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一书中以「草」字为例进行过分析,我引用过来:与「艸、草」演变相类似的汉字:借「草」表「艸」的原因,就是「草」是形声字,形音兼备,字理上好于「艸」,这就是为什么汉字有形声化的演变趋势,即便形声字有时候比本字的笔画多,字形复杂:引自: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3,页177-181---------------------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在开头说的问题很麻烦,不能直接告诉你「草」的甲骨文怎么写,因为:1、「草」的本义为「栎子」,因为具有形声字形音兼备的优势,就被借用表示「草木、花草」代替本字「艸」字。
2、「艸」字始见于战国,也即两个「屮」字。
3、「艸」的商代甲骨文字形:从「屮」从「口」,像「一束初生小草」之形,加「口」形分化符号。
如下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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