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做生意不奸,六几年至八几年中的,还可以,特别是现在最利害,上致做大生意几千万,几百亿的,下到买菜,收烂货的,大部分都存在,你们有几个卖的东西购数,有几个吃的用的满意,为什么,不奸不发,坑的是谁,是社会,是人民。
无奸不商,是指不奸诈就不能作商人,亦可理解为商人都是奸诈的。
古代的米商做生意,除了要将斗装满之外,还要再多舀上一些,让斗里的米冒尖儿。
因此无“尖”不商。
后来随着时代发展,逐渐演变成了“无奸不商”。
应该属于同音,然后误传。
本人认为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种是用欺诈的办法来做生意,比方说我们常见的短斤少两、以次充良、以假乱真、“挂羊头卖狗肉”等来做生意以获取利润,确属以奸诈来从商。
最著名的有2008年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儿奶粉,因为制假影响了我国整个奶粉声誉和产业链。
近期发生的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狂犬疫苗制假大案,不仅影响了股价的大跌,同样引起了生物制品界的巨大改革。
这些通过欺诈而获取暴利的企业、个人确实是奸商。
另一种,精打细算、加强管理,降低生产及营销环节的成本,并非以制假售假,欺诈行为来获取利润的,他们从事的商业行为,这个奸可以用精明来称呼。
目前我国大部分质量管理系统逐渐健全,大多数中小生产企业,都以控制成本、制定完整计划,生产出价廉质好的产品,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产业链最全,生产质量很高的第一制造业大国,这种“奸”而非而上一种“奸”。
个人认为奸商既有褒义,也有贬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系统的健全,社会信誉及法治的健全,奸商这个词一定会是“精明”所代替。
做生意是一定要“奸”,因为你的利益就是来自于“奸”,相信未来的社会,这个“奸”会成为褒义词。
因为它只是精明的替代词,做生意不精明,怎么能够创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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