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轻姑娘和一具遗骨同处一室达两个月,遗骨乃上一任租户。
房东以为她已经不辞而别,原来她一直都在,只不过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生一死,前后两任租户,诡异的共居一室,就问你怕不怕。
这个年轻姑娘姓郭,以每个月900块钱的价格租了一间房,房屋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观前街某户,房东姓王。
2017年8月30日8点左右,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观前派出所接到一名群众报案,报案人王某称,她的租客方某已经失踪3个多月了,其实她在2017年5月中旬的时候,就已经联系不到这个方某了。
方某时年29岁,江西上饶市人,年轻漂亮,私生活比较乱,在某娱乐场所上班,先后交往过多名男友,且年纪都比较大,其中一个鲁某已经六十多,事实上,方某是有丈夫的,只不过她一直在外打拼,独身一人,四海为家。
事实上,方某自从租房起,缴纳房租一点都不积极,经常都是王某一催再催,她也是顾左右而言他,就在当年五月份,房子已经到期了,但是房租费却依然没有着落,王某先后数次打电话联系方某,方某总是说快了快了,再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由于方某失踪很突然,她的随身物品乱七八糟堆在房间里,房东只好把它们分门别类打包好,然后通通塞进壁橱之内,壁橱很大,容纳量大,房东为了避嫌,还在壁橱上贴上了一张封条,后来,王某始终联系不上方某,又在房屋中介打了一个出租广告。
没多久,小姑娘小郭就成了下一个租户,小郭20岁,她以每个月900块钱租住在此,入住房屋之前,房东再三再四叮嘱她,不要动上一任租户的私人物品,郭某很老实,就一直不动,因此,壁橱始终没有被打开过,就这样,前后两任租客就以这样诡异的方式同居一屋,而且整整两个月时间。
事实上,小郭在居住期间,也有闻到过腐臭味儿,她咨询房东,房东就叫了一个保洁阿姨彻底打扫了一遍,打扫完毕,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估计是死老鼠发出的味道,下水道发出的异味儿也不排除,因为时值盛夏时节,江南多雨,梅雨季节又是老房子,因此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小郭也就没在意。
房东想到,方某迟迟联系不上,她一方面担心方某出意外,另外一方面她也想借助警方找到方某,拿回方某欠自己的租金。
方某的随身物品一直放在这里也不妥当,她就联系上了方某的丈夫,让他来把妻子的物品拿走。
方某丈夫来到苏州,在警方的见证下他打开壁橱,物品一样样的拿出,拿着拿着,方某老公说,他好像摸到了头发。
此话一出,警方瞬间感觉不好,于是,方某出现了,她被人用塑料袋包裹着,头和脚还用塑料袋密封,通过法医鉴定,这具遗骨正是失踪多日的方某。
方某死亡了两到三个月时间,大家都以为她离开了,事实上,她一直都在,成了一个“安静”的领居,午夜梦回,不知道小郭和房东会不会噩梦连连。
方某死于非命,凶手是谁?他就是方某的“男友”东北人王某,王某三十多岁,是个厨师。
他认识方某以后,对方某很好,他一开始每个月给方某三千块钱,后来全部给了她,却依然入不敷出,无他,方某大手大脚,再加上,方某本就是失足妇女,她经常招揽生意,也算是裙下之臣无数。
王某一心一意对待方某,方某却一直不能丢掉本职工作,所以两个人经常发生争吵,案发当晚,两个人又发生了剧烈争吵,方某口不择言,说自己早已罗敷有夫。
王某一气之下,就把方某捅死了,而后把她包裹好,塞进壁橱。
再然后,仔仔细细的清扫现场。
幸好,警方在丢弃的一卷透明胶带上提取了一枚指纹,否则,这件案子估计会成为悬案也未可知。
王某很狡猾。
他杀人后,几乎不使用任何现代电子产品,在饭店打工也不和其他人有交往,几乎和世界剥离开来,他以为这样就会逃过一劫。
然而,警方通过还原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找到了王某,于是发出通缉令。
刚好,王某就职的饭店老板看到了通缉令,于是报警。
王某遂即被抓捕归案。
细思极恐,让人头皮发麻,脊背发凉,试想一下,一个小姑娘呆在屋里两个月,而壁橱里却大喇喇躺着一具遗骨,阴阳相隔,几乎触手可及,怎么想怎么恐怖。
看了这么多法治节目,这是唯一让我浑身发冷的案件,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也给广大租客提了一个醒,租房时一定注意这些细节。
初中和高中寝室听的鬼故事。
一个是背靠背,一点忘了。
就是一个女生在寝室睡觉还是家里我忘了,听到电话响了,接了却没人回应。
睡觉总感觉有人在旁边,明明家里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爸妈在另一个房间。
某天天气变冷,女生加了床被子,在半夜醒来有人站在床边说着一句话,我每天和你背靠背睡着你怎么还会冷呢,我和你一起睡就不会冷了,说着拿出羽绒被和女生一起睡,作为鬼更怕冷尼玛。
ps羽绒被后面是我乱加的。
鬼有什么可怕,带你去看看人心。
人性的阴暗面比鬼可怖一万倍or不是可怕黑暗到一亿倍。
人比恶魔什么的不要脸和阴险多了。
还有一个是女生寝室,相约自杀。
下面来自百度。
还未跨入社会之前,学生时代的友谊略显纯真,一个宿舍的姐妹或兄弟,也是无话不谈,然而学校当中发生投毒案,凶杀案,往往又是那些无话不谈的好友。
刘某是天津静海一中高三学生,还有半年时间,她就要迎来高考,然而就在1998年12月她跟男友分手了,谈了一年多的恋爱,说分就分,这让刘某颇受打击,产生了自杀了念头。
刘某找到了闺蜜孙某,跟她说了这个想法,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孙某竟然一口答应了下来,表示会协助她一起作案。
不过刘某又觉得自己一个人死亡太过于寂寞,想要哄骗其余的舍友一起自尽,她们的计划就定在了某一天的晚自习后。
孙某在案发当天买一瓶有机磷农药甲拌磷,虽然农药气味非常大,但是当年发生了流行性传染病,刘某和孙某就哄骗说她们这是治疗肺结核的药,刘珊珊当着几人的面喝了下去。
谁会想到这是一瓶农药,更加不会想到朝夕相处的舍友会给她们投毒,在孙亚存的哄骗下,其余六位舍友相继喝下农药,农药下肚没多久,就发生了腹痛、呕吐多种症状,唯一没有喝下农药的孙亚存没有选择报警,更加没有通知其余人,眼睁睁看着她们死亡。
8人宿舍,7人死亡,仅孙某一人存活。
直到第二天因为农药气味太大,其余的女生才发现了七人死亡,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女生宿舍以及乱作一团,警方看到7个花季少女死亡,也是非常痛心,警方一进门就察觉到是农药,她们看到是8张床的宿舍,立刻寻找唯一幸存下来的孙某了解情况。
警方找到孙某时,她还在学校里面若无其事地散步,对警方的询问,她也是装作一问三不知,案情陷入了焦灼,警方在调查毒药来源时,抓到了一条线索,静海某门市部售货员表示在案发之前有一位女生购买了0.5公斤的有机磷农药甲拌磷,售货员也认出了孙某。
走过走访调查老师、学生、宿管多人,确认了孙亚存当晚就在宿舍,并没有外出,面对诸多的铁证,孙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从孙某的动机来讲,是“帮助”闺蜜结束痛苦,然而她却参与了密谋策划,还哄骗其余舍友喝下农药,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毒罪。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孙亚存1981年出生,案发当日是1998年12月,已满17周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中规定:犯投毒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某的行为构成了7人死亡,犯罪过程极其恶劣,但《刑法》 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孙某最终被判无期徒刑,7个花季少女、7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而孙某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刑事判决结束之后,被害人6个家庭将刘家、孙家、学校告上了法庭,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民事诉讼,经法庭审理。
被告人刘某、孙某、庞某互负连带责任,原告中所提出的每方25万元的总计150万元的赔偿无法全部满足,根据年龄不同,数额不同……当年仅一人存活,自杀投毒的事情由于我们或许永远无法了解,但我们并不是因此就忘了这个悲剧。
第二个故事比第一个恐怖多了,去看下梅花档案吧,就知道很多鬼故事都是人为搞出来的,人搞鬼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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