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的意思

莫须有的意思,第1张

莫须有的意思 有人说秦桧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的,“莫须有”到底指的是什么?

“莫须有”很简单,就是“大概有了”。

“莫须”是宋朝的口语,意思是“也许”、“大概”。

但是,秦桧这句话说的不是很无耻,而是很可怕。

我们看下秦桧说出这句话的背景,据《宋史》原文记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

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这是对韩世忠说的。

但是,我们要是把岳飞被诬陷的来龙去脉捋一遍,就会明白,“莫须有”其实是在恐吓韩世忠,而且岳飞的冤案,也跟韩世忠多少有关联。

在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催还之后,绍兴十一年(1141A.D.)的阴历四月二十四日,宋徽宗下旨,任命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

同时宣布所有宣抚使的兵马统一归中原直接管理。

也就是说,韩世忠、岳飞、张浚和自己的士兵不再有直接的联系,他们现在是士兵们的“首长”、“领导”而不是再是主公。

又过了半个月,宋高宗就派张俊与岳飞一同巡视在楚州的韩世忠旧部,而韩世忠留在临安。

到楚州之后,张俊对岳飞建议借机会把韩世忠的旧部打散,也就是“ 欲与飞分其背嵬军(精兵) ”结果立刻被岳飞拒绝了,理由是:“万一主上复令韩太保典军,吾侪将何颜以见之?”这话绝对没毛病——你望风希指,万一人家韩世忠再回来可怎么办?你还怎么见人家。

之后,张浚建议修缮楚州城墙,又被岳飞给给拒绝了——说话就得恢复中原了,何必花钱在这儿修城墙,太浪费了吧……从这会儿开始,岳飞算是把张浚给得罪了。

没过多久,韩世忠旧部耿著的军官公开闹情绪,于是被政敌抓了辫子,向上报告,弄了大新闻,说这个耿著: “谓著倡言以撼军心,图叛逆,且谋还世忠掌兵柄”。

因为韩世忠与秦桧虽然同在朝中,但是韩世忠与秦桧关系极为恶劣,两人彼此不说话“一揖外未尝与谈”, 而且又不止一次反对议和,“力陈和议之非”并且“触桧尤多 ”。

所以秦桧早就想拿韩世忠开刀,这么个机会岂能放过?于是暗中派人罗织罪名,准备到时候给韩世忠在朝堂之上来个十面埋伏。

谁成想,秦桧的计划被人向韩世忠告发了,而这个给韩世忠提醒的人,就是岳飞……韩世忠一听秦桧竟然要罗织自己“谋反”,吓得当时就去宋高宗那辩解,史书上的记载是“世忠大惧,亟奏乞见,投地自明。

”甚至这位全身“刀痕箭瘫如刻画”的大英雄竟然对着宋高宗嚎啕大哭“世忠号泣以诉于上”……当时,在对待岳飞、韩世忠、张俊三位大将的问题上,宋高宗与秦桧的态度是不一致的。

韩世忠、张浚在平定苗刘之乱时对宋高宗有救命之恩。

所以宋高宗把韩世忠保了下来。

然而秦桧则是韩世忠、张浚、岳飞能整死一个是一个。

于是就社下毒计将岳飞害死。

注意,按照宋朝制度,即使是皇帝处决叛将,也须多次会审,走完程序耗时至少在一年以上。

而岳飞从入狱到遇害,一共不到半年。

所以邓广铭先生认为,是秦桧矫诏杀害了岳飞。

害死岳飞和整垮了韩世忠,秦桧又要除掉张俊。

这次是更直接唆使人揭发张俊企图政变。

然而, 宋高宗本人不想杀害两位功臣中的任何一个。

于是宋高宗亲自出面保证张俊“无谋反之事”。

所以后来朱子在评论这段历史时一针见血指出,之所以韩世忠、张浚有惊无险而岳飞却难逃一劫是因为:“张与韩较高宗密,故二人得全; 岳飞较疏,高宗又 忌之,遂为秦所诛。

”所以说即使真要说有“莫须有”的罪名,恐怕那就是岳飞心昭天日英雄坦荡吧!杭州岳庙。

汤阴岳庙。

《精忠岳飞》宋高宗、岳武穆君臣最后一次见面。

江苏吴县韩世忠墓。

“莫须有” 三字出自于 《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 :“飞子云与张宪 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我们一般都是解释为“或许有,大概有”的意思,以此来证明秦桧陷害岳飞。

但是历来对于“莫须有”三字的具体含义都是有争议的,有很多专家对此做过研究。

之所以有歧义,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对“莫须有”三个字的断句有争议。

断句不同,含义也就不同。

一、读作“莫,须有”这里是古人对此的一种断句解读,他们认为,“莫” 为一句,“须有”为一句。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认为“莫”是“ 嘛、么”的读音音和意思,含有问意。

这样一来,“莫,须有”的意思就是“那件事嘛,应当有”二、就读作“莫须有”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莫”是实词,“莫须有”无需断句。

不过对于这三个字的解释就有多种意思了,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

1、“或许有”的意思“莫须有”是宋代人常用的口语,应该解释为“或许有”、“恐怕有”、“不见得没有”。

著名语言学家吕淑湘认为“莫须”是宋人口语,意作“恐怕” ,“莫须有”应释为“恐怕有”。

台湾柏杨《中国人史纲》 认为“莫须有”或许是秦桧于江宁的方言,应释义为“不见得没有”将“莫须有”解释为“或许有”是一种主流的看法。

2、“必须有”《宋宰辅编年录》、《皇朝中兴记事本末》皆将“莫须有”记作“必须有” ,所以很不少人认为,“莫须有”三个字是“必须有”的误写。

清代学者毕沉 《续资治通鉴》持“必须有”的观点,认为“莫须有”未若“必须有”得其实。

现代有不少学者也赞同这个看法。

3、“不须有”还有一部分人从语言学与历史背景分析认为“莫须有”解为“不须有”更适宜。

这种观点是从岳飞被害原因入手,体现出秦桧的蛮横、霸道、嚣张,他陷害岳飞根本不需要估计任何人的看法。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

时代变化,语言语音也在变化,加上文字的书写有可能存在笔误等众多原因,导致“莫须有”三字的含义成为一个谜团,估计永远也弄不清它的真实含义。

其实也不需要非要弄清楚它的原意,就秦桧杀害岳飞一事来看,“莫须有”主流的含义是“或许有”,就已经代表了大众的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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