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之以法

绳之以法,第1张

绳之以法 为什么不能把方方绳之以法

这事儿不好说,上次无意中看到这事儿,然后百度搜出来一个网站,是湖北什么作家论坛,里面所谓的作家,大多是30到70岁,大多数力挺方方的,我也看了一下所谓的方方日记,里面有些不夸张,就像普通生活记事,有些事儿都是所谓医生朋友告诉他之类,反正那种事儿就写的就是大家认为夸张吧。

要说她造谣吧,这事儿只有官方清楚是否造谣,你要说事实吧,大多数人又没看见,大多数又不是武汉人,所以不知真假,但是可以这么说,不管什么年代,总有那种为富不仁、卖国求荣、哗众取宠、吃里扒外的垃圾,中华5000年,没有哪一年没有。

有一句话没说错,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一只笔杆子就能杀死无数人,那东西能诛心。

因为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是要保证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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