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所谓的叙事,就是口语里的“说事儿”。
就这么直接,也就这么简单,不过是一个小说创作术语而已。
小说一般的理解,是以叙事为主的篇什。
一篇小说,它的整体架构离不开故事情节的搭建架构,小说叙事也就成了小说构成的主体要件。
小说,一般的情况下,是以讲故事为主要文本描述的文体。
这个叙事的过程,也是作者把整个篇什的情节步步推进的过程,直至这个故事行进到高潮,或明灭收尾,或戛然而止,不一而足。
小说的叙事,也可细分为描写、概述、刻画和分写、统写等等,都是作者驾驭文本走向的叙事手法。
一篇小说能否吸引读者的目光,其中的叙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性作用。
古诗云: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这是对一部文本的梗概描述,也是对一篇小说的精准要求。
叙事的好坏成败,取决于作者的文字功夫,也取决于他的故事体裁取舍,更取决于他的叙事精当与否。
现在的小说创作中,还有了弱化故事情节的写作方式,基本将故事情节隐匿在文本的意识流动当中,是一种新式文本创作体验,却很少得到最基础读者的大面积认可与承认,莫不如扎扎实实的按部就班,依照老调调老老实实的将叙事进行到底,以情节取胜,以故事撩人,从而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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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小说叙事,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作为表述方式的叙述和作为被表述的对象的故事。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是讲故事的方式和故事情节。
小说的基础是故事和叙述方式。
目前,小说叙事学已经是文学评论的一门专业分支。
上世纪六十年代,随着法国结构主义的兴起,对小说的批评更加注重对小说的叙事形式和结构的研究。
小说叙事与讲故事有天壤之别。
这里就说一点,叙述者。
小说叙事的主体并不等于小说作者。
作者只是写作的主体,而不能承担叙述。
一旦完成了作品,他的任务就履行完毕。
他只能存在于小说文本之外,而不能进入文本。
即便是隐形作者也不能成为叙述主体。
隐形作者虽然存在于文本内,但他只是作者安排在那里来体现作者的思想规范的,他为我们阅读理解小说文本提供了指引,但没有声音,在文本内发出叙述声音的是叙述者。
而讲故事,作者就是叙述者,也可以化作文本里的人物。
分清楚了作者、人物、叙述者三者的概念,我们就能发现,小说不是故事,小说不仅仅是讲故事。
小说的美学价值就在于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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