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书.武成》有:“建官惟贤,位事惟能。
”说。
《礼.王制》有:“王者之制禄爵”唐.孔颖达(疏):“其诸侯以下及三公至士,揔而言之,皆谓之官。
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
若指其所主,则谓之职。
”释。
古时的官吏,指百官、官人。
《荀子》.《王霸》载:“制度以陈,致令以挟;官人失要则死,公侯失礼则幽。
”说。
又,《彊国》:“官人益秩,庶人益禄。
”述。
注“官人(吏),群吏也。
”“官”,即官职,就是所受予的官职。
及官舍(朝庭治事之处)、官府。
典籍,如 《左传》(成)二年:“臣告不敏,摄官承之。
”及《礼.王制》:“论定,然后官之。
”等论述。
“吏”,是古代百官的通称。
《书.胤征》载:“天吏逸德,烈於猛火。
”《左传》(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
”注:“三吏,三公也。
”汉朝以后,始称位职低微的官员为吏。
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为少吏。
至明、清时,则称各衙署之房吏书办无俸禄而供事於官的人为吏。
(古代,地方政府中的小官也称吏员。
)封建时代的官与吏,虽“朱门一闭春草积,官印斜封泥涴璧。
”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
古代官和吏的区别就是现代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承担的责任分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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