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活动的地点了,如果是在宾馆,属于聚众淫乱行为,如果是在自己家中,属于夫妻间的情趣生活,前提是不能违背妻子和前妻的意愿。
他为了1.2万,参加了一场体育运动!这是一伙小众人群,他们思想猥琐,行为更是猥琐,为了寻求刺激,不惜毁了自己的清誉,也害苦了自己的老婆。
2013年的时候,在青岛有大量的照片和视频流出来,警方通过视频和照片迅速抓获了很多当事人。
这件事在当年的QQ群里很火爆。
那个叫飞哥的男人,五十岁左右,他老婆四十来岁,由于年龄相差悬殊,飞哥无法满足老婆的各种需求,于是飞哥突发奇想,寻求QQ群的兄弟们帮忙,不涉及金钱,纯属自觉自愿的娱乐活动。
刚开始并没有人搭理他,觉得他是骗人的,但是凡事总有例外,也总有第一个愿意出来吃螃蟹的人。
一个青岛的小伙子联系了他,并且到他家里拜访了他们。
他们三个人留下了大量的照片,后来飞哥把这些照片发到了朋友圈,一时间引起了轰动,飞哥也成了网红。
后来他陆陆续续组织了几次大型的活动,并且拍摄了大量的图片和视频,那段时间他们的故事渊源流传。
后来他突然消停了,QQ被封,所有的照片和视频被下架,再后来传出他被抓了,不知道判了多少年。
这是真实的案例,这种行为涉嫌聚众淫秽罪,如果再恶意传播图片和视频的话,又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些都是大罪!所以,如果你有这种想法的话,那么你要考虑好后果,说不定你的后半生就毁了!社会需要正能量,让我们用阳光的心态,做阳光的事业,不要总想着那点事,淫是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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