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问你一件事,如果你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你是想让员工随便开哪个行的卡开工资呢,还是把所有员的卡都集中到一家银行去开工资呢?你们公司不可能在每一家银行开都开立账户。
对公账户是经常有在好几家银行开的,但那都是因为业务的需要,公司从多方面考虑而去不同的设置账户。
我相信没有哪一个公司仅仅因为个别员工要在某一家银行领工资而去开账户。
如果公司没有在员工工资所在的银行开账户,则开资就跟汇款是一样的,财务人员要办理汇款手续。
要是一个两人要求这么做还可以,特殊肯定是有的。
但是,大家都各自为政,涉及到的银行太多了,财务人员因为开工资,得付出多大的劳动量呢。
如果把工资都集中在一家银行开,批量开资会减少很多工作量。
财务人员只要把工资明细整理清楚,批量导入系统就可以了。
既快捷又安全,不会有差错。
按时开资。
所以,绝大多数公司都会指定一家银行开工资,个别人的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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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的立法。
所以不存在合法或者违法的问题。
办理指定银行的yhk作为工资卡,大多数的原因还是为了方便快速、及时、准确的把工资发给员工。
我们这里有一家钢管厂,规模挺大,员工工资就是采用农业银行的网银批量转账的形势发放的。
但是就有一个人,他的名字中带有一个“峰”字,也不知道是银行的原因,还是公司的原因,给他代发工资总是被退回来,现在一个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一类账户,所以这个员工每次都比别人晚发工资一两天,因为他要亲自去财务领现金。
如果企业的规模较大,发工资的工作量其实不小,很多财务人员都提前做好了工作,比如按照批量转账的要求,收集好员工的账户信息,到发放的时候,直接导入模板就行了。
既然是模板导入,就要符合银行的要求,虽然农行支持跨行批量转账,但有些银行是不支持的。
所以,为了快速、及时、准确的把工资发到员工手里,同时也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效率,大部分企业要求办理同一银行的yhk作为工资卡。
这是其一。
当然,也不能否认,企业为了取得银行贷款,配合银行完成任务。
比如拉存款的任务,想要从这个银行代发工资,前提就是账户先要有钱,没有钱就得先存款,存进来那就顶任务。
所以制定工资卡并不违法,更多是因为管理的需要。
如果换做是我,肯定会早早的把银行账号提供给财务的,工作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早点拿到现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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