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部首

以部首,第1张

部首 某个字本身就是部首,如果要求写以这个字为部首的字,可以写自己本身吗?

当然不可以,即使这个字本身是部首也要组成新的字,这才是学习的目的。

如果要以这个字为部首写出四个字,那是不算字本身的,因为它自成一体,就不是别人的“部首了”。

比如说,要求以“禾”为部首写字,那可以写出:和、称、秋、程等等,但不包括“禾”本身。

现代汉语中,笔画大的构字“部件”称为偏旁,它是组成汉字的基本单位。

以前常把汉字合体字左边部分称为“偏”,右边部分称为“旁”,现在无论在左边、右边、上边、下边、在周围、在中间,都统一叫做偏旁,比如“松”,木、公是偏旁,比如“圆”,口、员都是偏旁。

什么是部首呢?字典中根据汉字形体结构所分的门类,形体相同的表意偏旁称为“部首”。

在字典中,被分成不同部首排列在一起,以方便人们查字,同一部首的字,都被列在同一“部首”下,一般来说,相同部首的字,意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关系。

比如上面提到的“秋”“和”“称”程”,相同部首就是“禾”了,这些字在一定要意义上与“禾”有关系。

再举个例子,“人”既是单独的一个字,又是一个以人为“部首”,属于“人”字部的字很多,如:保、仁、伯、俊、作等等,这些在意义上跟人有关系。

当然还有很多例子,可以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来掌握的。

在此就不尽行论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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