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你无理由反抗,完全违背了F女意愿,Z名成立,已经构成违法犯Z,你就等着G安机关收治吧。
你这脑洞大开的问题,确实让我们大开眼界。
说实话,这种问题,没有点歪心思、没有些邪意识,还真是不太容易想得到的。
当然,我们不知道,你是不是想干坏事又没胆量。
然后,就想等着F女们来对你干坏事呢?如果哪天真有哪位F女在你面前表现出来要对你施行坏事的样子,你是不是顺手就从了呢?因为,在你心里面,不从可是要被定Z的呢!如果你真是这么想的,如果事情也确实是这样的,那,你可就真是天下少有的天才了。
但是,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你真的想多了。
当你面对无理Q暴行为的时候,该反抗还是反抗吧。
只要反抗的手段不过分,反抗的手段合理、恰当,那是不会有问题的。
你就别等着F女Q暴你的那种好事降临到你头上的机会了。
唉,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亦或者说,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佩服!佩服!佩服!
你这是典型的违背妇女意愿罪,以常规法律解读应该是违背妇女意愿无疑,你应该任由被动服从,一旦被强奸成功则合作共赢,皆大欢喜,如若失败则属强奸未遂,互不担责,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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