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汉日俩个偷瓜女孩

李老汉日俩个偷瓜女孩,第1张

李老汉日俩个偷瓜女孩 请问大家对淇县西瓜被人偷走,还要倒赔偷瓜人300元的事情怎么看?

糊涂!尽管目前300元已经退回,但是我很想知道谁做得主调解竟然让瓜农赔偿小偷300元?如果执法者连基本的法律都不懂,那么这样的笑话还会继续出现!简直可笑,以后被人偷东西,每个人第一反应不是追赶,而是保佑小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了吧!一、瓜农对小偷进行追赶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应当给予正面评价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任何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都有权利采取合法的自力救济的措施,本案当中瓜农看到自己的西瓜被人偷盗,第一反应进行追赶并没有任何过错,而且中间明确提醒对方不要跑,停下来,因为小偷自己的不慎导致摔倒擦破皮,还要对对方进行赔偿?不知道当时是哪个人拍板做的决定?即便按照新闻所说,偷盗的西瓜价值不大,不构成犯罪但是也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禁止偷盗的规定,依然可以对偷盗者进行处罚甚至拘留才是!所以对于瓜农的追赶的行为竟然还要赔偿300元,别说法律从业者了,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这玩意绝对是天大的笑话!二、偷盗者不知廉耻,本就该罚!还需要耐心劝说?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即便本案当中摔倒妇女以及其女儿的涉案价值尚不能够构成犯罪,但是至少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清楚为何到最后竟然还需要对偷盗者进行耐心劝说、教育?才让对方退还了300元?我只能说法律是公平的,执法者的软弱造就的不是善良,而是刁民!对于此类违法人员何须教育?直接进行惩处!又何来瓜农被偷反而赔钱的奇葩事情!可笑!

作为曾经亲身遇到这类事的人,我只能说:天下农民苦,只是国家从来不把农民的生存当回事。

因此作为农民,只能是一种无比悲凉、痛楚和无奈,也只有拼命将后代培养出人头地才有翻身机会。

所谓“三农”问题,喊了几十年,农民生活仍然很艰苦。

某府到处宣传“小康”、“脱贫”,实际欺上瞒下、瞒天过海,农民生活真正如何,去农村走查暗访,一看便知。

我们家以前也种西瓜,而且我们离县城很近,尤其瓜田的旁边就是水渠小道。

每到傍晚,就有很多城里人,光着脚丫子,沿着水渠出来散步。

表面上看,实在正常不过。

但是就有那么一批人,他们兜里装着那种网袋子,等我们干完农活回家,他们就“散步”结束,打道回府,趁夜在我们瓜田里摸几个来。

你越不管,后面偷瓜的人就越来越多。

有人说,吃几个没什么。

没错,你真的口渴,摘几个当时吃,是没什么。

但是你每一次都是摘几个带回去,三天两头;除了你之外,还有一批人都这样。

我记得一亩地瓜苗大约500~700株,一株只能让长一个瓜。

我家4亩地也就2000~3000个西瓜。

你偷几个,他偷几个,那这3000个瓜够你们几天偷?因此我们那边的人当时就有了默契,相邻几家农田主相互照应,有时候我们回去晚,帮忙给邻居多盯着;邻居回去晚,就帮忙给我们多盯着。

但事实是,“散步”的人永远比你更晚。

你去告官?西瓜出地价2毛/斤,我记事起到现在印象中,最低的是8分/斤,最高的是2毛8/斤,一个15斤的西瓜也就3块钱。

这则新闻里说的,偷你8~9个西瓜确实就是20多块钱。

你说不值钱,可农民们就靠这个生存呀!4亩地2000多个瓜并不是所有都15斤,事实上最多只能卖4000元左右。

除去化肥、种子、浇水、农药、耕地等等,再除去人力劳动,请问,一个西瓜3块钱到底还算不算钱?他们也上有老下有小,也有卧床不起的老人赡养,有大学生要供养。

那些偷瓜的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摘瓜”,你们能不让人心寒吗?你们还是人吗?那些袒护恶人的民警,你们还配得上“人民警察”、“人民公安”吗?迫于此,我们村早已不种西瓜了,很多都是小麦玉米,你偷不着的东西。

世间最恶,惟人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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