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字“拉丁化”方案,于1955~1957年文字改革时,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
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
最早可以追溯到1906年朱文熊的《江苏新字母》和1908年刘孟扬的《中国音标字书》,还有1926年的国语罗马字和1931年的拉丁化中国字,所有这些汉字拉丁化方案都为汉语拼音的制定提供了基础。
1949年,吴玉章给毛泽东写信,提出为了有效地扫除文盲,需要迅速进行文字改革的建议。
毛泽东把信批复给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于1949年10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研究汉语拼音方案。
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为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期间收到各种汉语拼音方案1600多个。
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汉字笔画式、拉丁字母式、斯拉夫字母式、几种字母的混合形式、速记式、图案式、数字形式。
最后,决定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的符号系统,以便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1958年2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
1982年,拼音成为国际标准L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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