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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