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只有心底的愉悦,才是最美的人生。
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热恋中的人,世界无处不是风景,你就是整个世界。
所以,吃什么,住哪里,玩什么,都不在意,你在身边,做什么都快乐!除了谈恋爱,就是非常喜欢某个东西能让人快乐了。
但音乐是要排在第一位。
孔夫子是圣人,圣人也最喜欢音乐,陶冶性情。
孔圣人第一次听到“韶”这种音乐的时候,彻底被震撼了,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美的音乐。
“韶”是春秋时代齐国的一种音乐,为什么只有齐国有呢,因为齐国有个管仲,治理国家比较厉害,齐国当时是天下最发达,最富有,文艺娱乐最先进的国家。
孔夫子是个音乐发烧友,一听之后就天天听,还不停的琢磨,是不是可以改动,加个前缀什么。
所以吃什么都没有感觉到味道,肉在当时比较稀缺,但就这样,孔夫子还是没吃出饭菜里有肉味。
看来音乐的魅力真是大。
孔夫子还是一个善于总结的人。
当他从“韶”的美丽中慢慢会过神来时,已经是三个月之后了。
所以孔夫子说:没想到音乐的魅力这么大!真正能愉悦人的身心,让人感觉到真正的快乐。
所以,真正的快乐是心底的愉悦,是做自己喜欢的事。
如果没有达到“三个月不知肉味”的境界,就不要说自己喜欢。
喜不喜欢,只有自己知道,“三个月不知肉味”就是标准。
谢悟空邀请!本典故出自 《论语·述而》,《史记》上则说“学之三月”故事背景:公元517年,鲁国内乱,时年三十五岁,在外问学的夫子归国途中得知消息后,到齐国避难。
住在高昭子大夫家中讲学授徒,此间与高昭子讨论乐礼,偶尔听到韶乐,三个月间每次听到韶乐都十分陶醉,连吃饭都在品味韶乐之美妙,根本感觉不到吃肉的味道。
夫子赞叹韶乐:不想韶乐表现舜帝功劳意境如此高远,令人惊叹。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应当是:“夫子在齐国听到表征舜帝功德的韶乐,竟沉浸其中三个月,吃肉都不知啥味道,不由惊叹韶乐竟美妙到了这种地步!”。
其实仔细想一下,有啥乐曲能让人沉醉三个月呢,这显然是误解。
所以说《史记》曰:学之三月,我认为更合适些。
也就是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沉浸其中。
关于后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应该说的是“没想到齐国竟有如此美妙的乐曲”。
因为作为圣人的孔子,心性何等平静高远,那能会因为一支曲子而沉迷其中几个月呢?夫子本身是特别喜好乐礼的,听到符合礼制的美妙乐曲自然会短暂沉浸其中,浑然忘我,这不足为奇,也是人之常情,但却不会三个月啥都不干整日就想着这首曲子。
如果这样理解就大错特错了!这几句话其实说到底指的是一种求学治学的痴心态度和境界。
也是孔子心境高远、乐礼功底扎实的表现,每每听到这美妙曲子,都会浑然忘我,忘记了嘴里咀嚼的肉味儿。
孽风儿(图片来自网络)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