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说法太俗,不登大雅之堂。
我们是中国人说的是中文。
文化要自信,没必要拉古代来装比。
中文是文化认同的文字,所以具有世界性。
就如中医一样。
中医不是只在说中国的医学,更是在说以中的概念来治病的医学。
中文是范式文字。
范式即典范式样。
典范式样也就是宪象。
比如:中字。
《说文解字》:“中,内也。
从□从丨,下上通也。
”种子生根发芽下上通于种子外壳以内是中字之范式。
(读平声)□属阴,丨属阳,阴□阳丨下上通(下种,性交)是中字之范式。
(读去声)相对种子外壳之内是种子的中间。
相对种子外壳之内核是种子的中心。
认识是相对的。
阴乀阳丿相交之担当是义字之范式。
所以字的意义是在语境中担当出来的。
也就是范式与范式连接产生的逻辑导向。
中伤,被受到伤害,受到栽赃陷害般伤害。
中q,受到q子、q击。
因为语境不同,相与此述的参照也就不同。
参照不同,认识与判断也就不同。
所以能产生不同的意义。
产生歧义的不仅仅是“汉字”,还有汉语的“词组”,甚至还有“整个句子”。
那么,问题来了。
产生歧义的原因是什么呢?回答有两个;一,说话的或者写文章的人提供的信息不足,或者叫做“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歧义;这是无意识的;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会产生歧义,不过这种情况往往是说话或者写文章的人故意为之,以取得幽默或者其它预期的效果。
简单说,提供的信息越少越容易产生歧义;比如说,“张三昨天晚上走了”。
尽管这是一个完整的汉语句子,有主语“张三”;有时间状语“昨天晚上”;有谓语动词“走了”;但是,仅仅这些信息还远远不够;因为在汉语语境中,“走了”本身就是一个“多义词”,既可以表示离开某一个地方;又可以表示“去世”(委婉语)。
因此,当听到“张三昨天晚上走了”这个信息以后,听话者必然会追问;说话人也非常可能主动解释,说“张三逝世”了。
(或者说出差或者旅游去了还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歧义句——咬死王猎户的狗。
这个句子提供一下信息也是不足或者是不准确的——两种理解;一,王猎户的“狗”被咬死了;王猎户被狗“咬死了”。
再比如说——我一个早上在头条上回答了三个问题。
这个句子会有可能产生歧义吗?会。
两种理解——一,用了一个早上,“仅仅”回答了三个问题(答题太少了);二,只用了“一个早上”,就回答了三题(不少了)。
这是第一类歧义的产生,是无意的,是一种信息的缺失造成的理解错误。
说话或者写文章的人进一步提供足够信息就可以消除误解。
还有一类歧义的产生,则是说话呀或者写文章的人有意这样做的;说白了就是“让你听不懂”或者要达到幽默的效果。
比如说“凡尔赛”(原意是法国的王宫);但是,如果说某某人很“凡尔赛”呢?你可能就会产生歧义,那么,写文章的人目的也就达到了。
再比如说“压水花”。
如果你不是体育爱好者,或者说即使是体育迷但是不了解跳水比赛,同样会对“压水花”产生歧义。
“关公战秦琼”会不会产生歧义呢?这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频道的人,当然就无法开战;将他们放在一起,就是要一个“幽默”的效果。
“老板”,通常就是指“工商企业”的负责人;但是,梨园行的演员尤其是那些小有名气的演员也被称为“老板”;今天,“老板”就更多了——单位的头,当然是老板;你去实体店买东西,你也是“老板”;最让人哭笑不得的,大学带研究生的教授副教授也成了“老板”。
总结一下——文字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也是文化的载体;中国人在实践交流中常常有意无意减少或者过滤掉兀余的信息;说白了,就是说话或者写文章的人“假设”受众能够明白他的意思;但是,由于受众的理解偏差,因此产生歧义。
还有第二种,有意为之,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
其实不仅仅是汉字(汉语)会产生歧义;世界上其它语言同样如此;特别是英语,如果是法律文书,一般都非常严谨;尽量避免使用标点符号,有时候一个句子会很长,将所有信息都尽量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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