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是佛经之王。
太深奥了!对于这几句话试着说几句个人理解。
“法”在佛经中有很多解释。
其一,“法”指一切现象,一切存在。
即:“法界”。
其二,佛菩萨的教导称谓法。
如:佛经。
其三,适合人们修行的方法。
即,“法门”。
在这几句中“有为法”所说的法。
是指物质世界中的一切现象,一切存在。
“有为法”是因缘合和而生。
既然是因缘的结合。
缺少一个因素这事物就不存在了。
如,汽车是有多个部件组合而成的。
如果把四个轮子取走。
就失去了汽车的功能。
那就不叫汽车了。
“有为法”随着时间的推移,都逃脱不了“成,住,坏,空”。
如,一辆汽车露天放上2000年,也就烂没有了。
即便是宇宙也会最终灭亡。
从现代物理学可知,物质向下分解最终是能量。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物质世界实际是“能量态”。
所谓的物质是能量在震荡(能量“弦”在振动)。
人的眼睛被骗了。
物质世界是一种幻影。
佛说的“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实际是说,这个世界的现象是这样的,即“有”。
但,物质世界的“本源”,“自性”。
不是这样的。
物质世界是一种镜像,不是真实的。
真实的是“能量”。
“露”见到太阳就立刻消失。
“闪电”瞬间即逝。
“有为法”也是这样的!不永恒!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空不异色,色不异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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