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的笔顺

称的笔顺,第1张

称的笔顺 繁体字中的“称”,“你”的右半部为什么不一样?而“证”,“灯”的右半部分却是一样?

这件事,很好解释。

“称”和“你”这两个字,从“根儿”上就杈着呢——不是一个来源。

“证”和“灯”,如果说“灯”的繁体字是“燈”,那就是一个来源——都是形声字,“声旁”皆为“登”,但在唐之前,“灯”和“燈”是两个字。

分开来说。

“称”,繁体为“稱”。

《说文》曰:“稱,銓(quán)也。

从禾爯声。

”“銓也”啥意思?段玉裁说:“銓者,衡也。

”他引三国时期的韵书《声类》云:“銓,所以稱物也。

”他还说:“稱,俗作秤。

”到现在,“称”亦可作“秤”。

“稱”字,形声加会意。

“禾”为“形旁”,即“义旁”,这个放在后面说。

“爯(chēng)”为“声旁”,但是也表义。

《说文》曰:“爯,并举也。

从爪,冓(gòu)省。

”爯上面是“爪”,下面是“冓”的省略。

“爯”字是会意,一手抓两个东西,所以叫“并举”。

即然“并举”,必用力相当,含公平义。

因此,“爯”在“稱”字里,既为“声旁”,又会“公平”之义。

段玉裁说,古时,“举”用“爯”;赞扬用“偁”;銓衡用“稱”。

后来,就都用“稱”来代替了,“爯偁遂废”,很少用了。

“稱”,因何以“禾”为“形旁”或曰“义旁”?许慎讲了很多,说“禾有秒”,“秒”就是“禾芒也”,而“十二秒当一分,十分而寸”,这讲的是度量单位。

他接着说:“其以为重,十二粟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

“粟”为禾粟,这讲的是重量单位。

许慎总结说:“故诸程品皆从禾。

”后面涉及度量衡量的六个字,从“禾”是这个原因。

“秒”,大概因为本义为“禾芒”,很“细微”,后来又成为时间计量单位“second”的汉译名。

不管“稱”为何简化为“称”,原来的“右半边”就是这么回事。

“你”,没有繁体,原来写作“伱”。

“伱”,是个“出生”时间相对不长的字。

《广韵》《集韵》《正韵》皆注“伱,泥上声。

汝也。

”这个“伱”字的出现,大约在隋唐时期,但还少用,所以北宋真宗时才被收入《广韵》。

明代方以智《通雅》云:“爾汝、而若,乃一声之转。

爾又为尔,尔又作伱,俗书作你。

”至晚在明代,有了“你”的写法。

先秦,有“尒”字而无“尔”字。

“尔”字,亦为宋明书写过程中“形变”而来,明《正字通》首收此字。

先秦的“尒”,《说文》曰:“词之必然也”,也就是“这个样子”“那个样子”的意思。

后来,因为与“爾”同音,便逐渐由“爾”替代了“尔”。

例如,“果爾”“云爾”“莞爾”“卓爾”,原来都用“尒”字,后来有混用,用“爾”还多于“尒”了。

再因为,“爾”“汝”一声之转,就出现了二字与“尒”相互假借的情形。

这就是前面《通雅》说到的:“爾汝、而若,乃一声之转。

爾又为尔,尔又作伱”。

不论怎样,“你”字从“尒”发展而来,必然和“稱”的“右半边”不一样了。

“证”和“灯”就比较简单了。

“证”字,繁体是“證”。

《说文》曰:“證,告也。

从言登声。

”这是典型的形声字。

“灯”字,前面说到,曾经是个单独的字。

南梁顾野王所编《玉篇》里,“灯”,音“丁”,“火也”。

宋仁宗时的《类篇》曰音“丁”,“烈火也。

”同时的《集韵》亦是。

明代的《字汇》《正字通》才将“灯”说为“燈”之俗字。

《康熙字典》对此很不以为然,说:灯、燈“音切各异,强合为一,非。

”大错而特错。

可是社会上,人们已经习惯把“燈”写为“灯”了,没办法了。

“燈”,也是汉以后才有的字,形声字无疑,从火登声,“声旁”与“證”一样,不用多说了。

因为“称”就是轮廓简化字,是“爯”这个部件(“称”的古文)简化成了“尔”,和“尔(爾)”毫无瓜葛。

“爯”像是手提着一条鱼在称量。

“你”本身从“尔”,是人称代词的分化字。

“爯”“尔(爾)”合并了而已。

“证(證)”“灯(燈)”则本来是同一声符,后来根据现代读音换了笔画更少的新声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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