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社会道德

小悦悦事件社会道德,第1张

小悦悦事件社会道德 小悦悦事件引发的社会道德争论“小悦悦”事件引发了什么样的社会道德争论?小悦悦事件引发的社会道德争论彭宇案,小悦悦事件反应的社会道德问题

这又是一起让人为之心惊肉跳的车祸,2岁的女童先后被冷血的面包车司机和小型货柜车司机碾压,给稚嫩的小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和伤害,据医生说车祸已经造成小悦悦特重度颅脑损伤,接近脑死亡,预后很不好,最乐观的估计是植物人状态。

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太残酷了,突如其来的横祸如同噩梦从天而降,对于小悦悦这一家将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无辜的小悦悦饱受如此摧残,折射了驾车司机的冷血。

可能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使然,因为人们之间的各种误会和观念,导致彼此不那么信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便也滋生。

就像现在大街上跌倒了老人没人敢扶,是因为扶人者害怕自己遭讹诈,做了好事不讨好。

好人难做或许成了每个人在面对突发危难事件时的一种纠结和犹豫的自我保护符,在面对他人遭遇生死的关头,也不敢再轻易出手相助,选择了冷漠,选择了漠视。

小悦悦事件属于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感人故事吗小悦悦事件后又现女子斑马线遭二次碾压,无人相救,你怎么看?

李蓬国:谴责路人冷漠,你就不是路人了吗近日来,“女子被二次碾压无人施救”的新闻刷屏,就像当年的“小悦悦事件”一样,引起人们对“路人冷漠”的强烈谴责。

可是,国人真的已经冷漠到冷血的程度了吗?我不以为然。

人们谴责“路人冷漠”无疑是正确的,对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就该谴责。

可是,从各大媒体评论员的文章看,大多是空洞的谴责,而无真诚的反思,不敢反躬自问:倘若自己在现场,就一定会果断地把伤者扶起吗?在现实生活中,相信不少人都遇见有人摔倒或被撞倒的情形,那么,是否每次都去扶起来了呢?至少,每次都打电话报警了吗?连这些基本的反思都没有,却一个劲地谴责“路人冷漠”,难道就能因此证明自己不是“路人”了吗?面对网友的批判浪潮,有“路人”回应称:“我们报警了,你们知道么?”倘若作为批评者的你恰巧也在现场,你能做的恐怕也是“打电话报警”吧?但这样仍无法阻止伤者在一分钟之后被再次碾压致死。

你仍然要被面对人们的拷问:“为什么只是报警,为什么不及时把她扶起?起码要站在她前面,不让车辆去再碾压她呀!”是的,“女子被二次碾压无人施救”事件反映了“路人冷漠”,但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于“路人”之外,而应深刻反思,作为“路人”的我们,为何会在“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方面变得如此犹疑不决、“畏手畏脚”?特别是“好人法”已经明确规定,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

“路人冷漠”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人们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救人,担心“好心害死人”。

记得有一次乘坐高铁,听到广播称有人突然晕倒,现场若有医生请速往施救。

当时我就想:看来救人还是“技术活”,倘若让我这个毫无急救常识的人去救,就有可能把人“救死”。

就算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被死者家属殴打索赔,但我的良心会受到谴责,一辈子不得安心。

而去年发生的“19岁女孩两次跳河自杀5人施救,6人均不幸溺亡”悲剧,更是告诉人们,对于没有救人能力来说,贸然“救命”反而可能“搭命”。

可是,大行其道的应试教育普遍“只有分数没有人”,对于生命教育重视不足,连基本的自救和救人技能都不传授。

就拿溺水事件来说,每年都会发生不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但我们的中小学校基本上都没有游泳池,不上游泳课,更谈不上传授游泳技能了。

清华大学倒是规定不会游泳不得毕业,可是要向从清华大学毕业,前提是考得上清华,全国能考上的又有几人?当然,中小学要找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学校土地资源有限。

是的,我们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有限是客观事实,但为什么有地搞房地产,却没地为学生建游泳池?说到底,“生命至上”的观念还是败给了“经济效益至上”。

就学校而言,哪怕校内没有泳泳池,也可以到校外的体育场馆等教授学生游泳。

不过,对于“分数至上”的学校来说,总能找到一千个理由来避免这样的“折腾”。

就连不需要任何硬件设施作辅助的人工呼吸等急救技能,学校也是“无暇”传授的,因为“分分分”才是学生的“命根”,而生命安全教育就无暇顾及,学生只有“自求多福”了。

说回到“女子被二次碾压无人施救”事件,路人不把伤者扶起,未必全是冷漠,也有可能是出于担忧:要么担心“救命反致命”,因为不会施救而把人“救死”;要么担心“救命反搭命”,自己站在伤者前拦车,也有可能被车撞;要么担心“救人反被讹”,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虽然就此事而言,人们普遍谴责人性冷漠,但在另一方面,人们也时常在宣扬“冷漠”的“政治正确”。

自去年以来,接连发生“老虎吃人”事件,绝大多数的网友和媒体都在批评和嘲讽丧命的游客“不作死不会死”,在人们看来,违反“规则”的人都该死,不值得同情。

可以设想,倘若这些“规则党”在现场,他们不仅不会救“作死”的游客,反而在“欣赏”其被老虎吃的过程。

在此次“女子被二次碾压无人施救”事件中,倘若该女子是因为闯红灯被撞,相信又会有“规则党”谴责她“不作死不会死”,而不是谴责“路人冷漠”了。

只是此次事故的发生地没有安装红绿灯。

综上所述,“路人冷漠”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但并未到“冷血”的程度。

谴责路人冷漠,更不能把自己能置身于“路人”之外。

而“路人冷漠”的成因,与生命教育的缺失、救人技能的忽视以及“规则党”对生命的漠视,都有莫大的联系。

为避免类似悲剧发生,与其空洞谴责路人冷漠,不如切实补上尊重生命的短板。

(文/李蓬国)

怎么看?换成是我我也不会去扶或者救她。

评论区里一个个的都好伟大啊,看得我眼泪汪汪的,可是现实呢,冷漠的一批吧,装什么逼呢。

现在这个社会,你不找事事不找你,别说什么人情淡漠,关于马路扶人反被讹诈的案例还少吗?法律的空白区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碰瓷大军,没有监管没有制裁,当好人的那只能是他妈的冤大头。

什么时候碰瓷者不再是治安处罚而是刑事处罚了以后再来跟我谈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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