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免税店购买条件:
1、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2、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z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z(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z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
3、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z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4、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即单价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1、谁能买?
年满18周岁。从海南乘坐飞机离开海南岛,前往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以身份z签发机关为认定依据)。
2、限次:海南省居民每个公历年可享受1次免税购物,非海南居民可享受2次。
3、限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单品,累积购物金额最多不 超过5000元(含5000元)。
5000元以上单品,每人每次限购1件,可免关税,但必须缴纳进境物品税(行邮税)。
4、限量:5件之内――化妆品、服装服饰、笔、糖果。
4件之内――小皮具。
2件之内――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丝巾、眼镜(含太阳镜)、领带、毛织品、棉制品、鞋帽、皮带、箱包、体育用品。
(品类认定以离岛免税店经海关批准的品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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