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的精髓是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目标。
枫桥经验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48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对这一典型进行具体指导,对全省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使“枫桥经验”在全省城乡基层单位全面推开,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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