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随着时代变迁,公屋类型推陈出新,楼层也越来越高。在1960年代兴建的公共屋村大多都只有16层,近年落成的公共屋邨楼宇大约有30、40层。除此之外,香港政府亦推出小家庭单位大厦及长者住宅以应付特别需要。
现时香港在市区(港岛、九龙和新九龙)的可建公屋用地已几乎完全饱和,市区的空置公屋单位也因近年来的经济问题而不断减少,即使日后在市区有新公屋落成,通常也只会分配给受市区重建影响的徙置区和唐楼居民。所以现时一般要求申请公屋的用户或家庭,一般只能可以被分配至新界一些比较远的公共屋邨。
2010年11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除苏屋邨及东头(一)邨考虑拆卸外,其余大部分接近或逾40年楼龄的屋邨现阶段均无需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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