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2年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最新公布情况如何?中奖者有什么福利?
一、2022年最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公示
1.黑龙江省:
(1.1)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乔丽娜,女,汉族,现任双鸭山市住保局党委专职副书记、一级局长。
尹凤丽,女,汉族,现任友谊县卫生局局长。
裴忠春,女,满族,现任蓟县公安局警务技术一级主管。
栾微女,汉族,现任蓟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1.2)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集体推荐。
集贤县人民检察院
新安街道办事处
2.山东省
(2.1)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庄艳,女,汉族,滨州市红十字会救灾部主任。
王志强,男,汉族,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一级局长。
(2.2)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山东省
(3.1)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张大伟,男,汉族,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陆向明,男,汉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3.2)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022年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待遇有哪些?
1.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待遇1:荣誉的象征。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省级人民满意的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
2.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待遇二:一次性奖金。
不同地区奖金数额会有所不同,从几千元到一万元不等,以当地实际奖金为准。
3.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待遇3:工资升级。
设置第二等级(岗位)工资或第二等级工资,退休费比例提高15%,上限为100%。
4.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待遇4:优先申请住房。
购买、申请和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农民工劳模优先获得城镇户籍。
此外,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获得者退休后还可享受荣誉津贴、待遇和休息。
总的来说,2022年最新一期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公示正在各地推进,获奖者都有奖金、住房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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