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明文的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毕业一年之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去年12月毕业,但是今年年底准备回国,怎么办理回国留学人员证明。是说超过...我记得从18年起留学生回国做学历认证的时候就不需要提供留学人员归国证明了。只是个别用人单位需要,或者一些优惠政策需要提供。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毕业超过一年不予办理了么?可以补办么?如何补办?首先按规定,《留学回国人2113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5261学即将离开韩4102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1653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驻韩中国大使馆(在首尔,釜山,光州)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办理。若你现在不求职,可以等到拿到硕士毕业证之后,回国前1—2周去驻韩中国大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用担心。
毕业超过一年,《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还能办理吗毕业超过一年211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能办5261理。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4102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1653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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