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电价分夏季与非夏季标准执行: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 0~260度为0.68元/度,第二档电量 261~600度为0.73元/度,第三档电量 601度以上0为.98元/度。
非夏季(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 0~200度为0.68元/度,二档电量 201~400度为0.73元/度,第三档电量 401度以上为0.98元/度。
据了解4月1日开始深圳市电价每度降低0.01元,7月1日开始电价每度再次降低0.0039元,用电量按照实际的用电天数进行均摊,退补电费直接在最新的一笔电费中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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