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发展的动力介绍

关于心理发展的动力介绍,第1张

关于心理发展的动力介绍

[拼音]:xinli fazhan de dongli

[外文]:causes of mental development

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和外因是相互作用的,内因是心理发展的动力,外因是心理变化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即通过加强或削弱心理内部矛盾的某一方面而制约或促进心理的发展。

研究概况

在西方心理学史上,瑞士心理学家J.皮亚杰列举了6种不同的儿童心理发展的理论观点:

(1)只讲外因不讲发展的,如法国J.-J.卢梭;

(2)只讲内因不讲发展的,如德国K.比勒的思维研究;

(3)讲内因外因相互作用而不讲发展的,如格式塔心理学;

(4)既讲外因又讲发展的,如联想主义心理学;

(5)既讲内因又讲发展的,如E.L.桑代克的尝试错误学说;

(6)是皮亚杰自己的观点。它与上述各种理论不同的是,既讲内因外因相互作用,又讲发展。“矛盾”问题,是皮亚杰研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在1975年出版的《关于矛盾的实验》一书中,分析了认知的不平衡与矛盾的辩证关系,论述了不平衡性的各种表现。皮亚杰把这种不平衡及其表现称为矛盾的心理发生上的根源。这是他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问题所作的一种辩证分析。

在苏联心理学界,有些人也曾有过否认心理现象中具有自己的内因的思想。他们把“心理是客观现实决定的”和“心理又是有自己的内部矛盾的”这一唯物辩证的规律加以割裂,并把它们对立起来。С.Л.鲁宾斯坦在他的《心理学原理》一书中,第一次试图从理论上阐明在个体发展中心理发展的动力,指出心理发展的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观点。Α.Н.列昂节夫、г.С.科斯鸠克、Д.Β.艾利科宁和Н.Д.列维托夫等都有类似的论述,并各自提出了关于内因(即动力)的不同见解。Α.Α.柳布林斯卡娅在《儿童心理发展概论》一书中,比较系统地提出心理发展的3种矛盾是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这3种矛盾是:

(1)在已经取得的旧有能力和同它们一起产生的新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2)在旧的和新的行为方式之间存在的矛盾;

(3)在内容和形式之间所产生的矛盾。这种观点不仅在苏联心理学界有一定代表性,也对中国心理学界开展心理发展理论问题的讨论起过积极的作用。

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心理学界对心理发展的动力问题,特别是关于“矛盾”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主要有:

(1)社会环境向儿童提出并为他所接受的要求与为完成要求所必需掌握的技能及熟练程度之间的矛盾;

(2)新的任务与早已形成的思维及行为习惯方式之间的矛盾;

(3)认知与意向的矛盾,或认知与反应动作的矛盾;

(4)儿童在生活和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新需要与当时所具有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

(5)由社会和教育向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与儿童已有心理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6)对当前社会需要和要求的反映与主体当时的内部状态之间的矛盾;

(7)儿童在实践中引起各种新的反映与原有心理状态之间的矛盾,或新旧反映的矛盾。分歧尽管存在,但其中却反映出比较一致的倾向。参与讨论的心理学工作者大都认为: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乃是其心理的内部矛盾或内因。在众多的内部矛盾中,必定有一种主要的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是心理发展的总的动力。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由于发生“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直到1978年,中国心理学界才开始重新重视这个问题的研究。在中国第2届心理学学术年会上,朱智贤作了《关于儿童心理学研究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指出必须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实验材料阐明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的辩证关系。之后,出现了不少对这个问题的新见解和新观点,如:

(1)综合动力论,即内因和外因所构成的“矛盾系统”就是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的总动力;

(2)认为分析和综合的矛盾是心理发展的动力;

(3)认为在活动中,儿童对社会和教育的要求的反映与其原有心理水平之间的矛盾是心理发展的动力;等等。

基本观点

一般说来,在儿童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社会和教育向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其已有的心理水平之间的矛盾,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其心理发展的动力。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实践活动是心理发展内部矛盾产生的基础。心理现象中的矛盾是客观矛盾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而是在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矛盾过程中反映到人的主观上来的。也就是说,任何反映都是在实践活动中进行的,离开了实践活动就不会有心理现象。对儿童来说,如果不研究他们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人际间的联系,不研究他们的活动,就无从说明其心理的形成和发展。而且,心理和心理发展是在个体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外部活动中逐步内化而成为内部心理活动的。这里,心理发展的动力产生、统一并实现于实践活动之中。在儿童心理的形成、发展和成熟的各个阶段,都有一种主导活动。例如,幼儿以游戏为主导活动,中小学生以学习为主导活动,毕业离校的青年以工作、劳动为主导活动。这种主导活动就是心理形成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它直接决定着心理发展的方向、内容和水平。

(2)需要在人的心理内部矛盾中代表着新的一面,它是心理发展的动机系统。所谓需要,也是一种反映形式。任何需要都是在一定生活条件下,即在一定社会和教育的要求或自身的要求下产生的对于一定客观现实的反映。它与一般反映的共同之处在于它是能被人意识到的反映形态;它与一般反映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心理活动的动机系统,由它引起主体的“内外行动”。由于它的重要性,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心理学家的重视。美国心理学家H.A.默里在《人格的探索》(1938)一书中列举了20余种人类需要。A.马斯洛在1943年出版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理》一书中则进一步提出了需要层次论,把人类的各种需要按照其重要性和发生的先后次序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敬需要和自我实现5个层次。在马斯洛那里,需要的这5个层次是逐级上升的,当下一级的需要获得相对满足后,追求上一级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马斯洛的这一理论尽管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但其根本缺点是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思想教育而改变需要主次关系的可能性。

对于需要的实质及其在心理发展上的作用,可以作如下理解:首先,需要的分类尽管复杂,但不外乎两大类:一是从需要的产生上分类,即分为个体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前者因个体的要求而产生,后者因社会的要求而产生;二是从需要的性质上分类,可分为物质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这两大类又是互相交错的,而且不论那种分类,人的需要总是带有社会性、相互制约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其次,需要可以表现为各种形式,动机、目的、兴趣、爱好、理想、信念、世界观等等,都是需要的不同表现形式。在个性方面,这些形式就形成了个体或个性意识倾向性。某种原始性需要的表现形式可能是高级需要的表现形式的发展基础。但反过来,高级需要的表现形式又往往支配或抑制低级需要的表现形式。需要的主次关系是可以变化的。第三,需要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经常代表新的、比较活跃的一面。客观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主客观的关系也在不断发展,于是儿童的需要也会随之变化,起着动机系统的作用。一种需要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需要,由此推动其心理及行为的发展变化。

(3)原有心理水平,即原有的完整的心理结构是过去反映活动的结果。心理是人脑在实践活动中对客观现实的反映。通过反映,形成一定的心理水平,并逐步构成人的完整的心理结构。完整的心理结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整体,它大致由以下要素组成:心理过程,即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的发展水平;个性特征,即能力和性格等发展水平及表现;知识、技能与经验的水平;心理发展中年龄特征及其表现;具体时间地点的心理状态,即注意、心境、态度等。

(4)新的需要和原有心理水平的对立统一,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形成心理发展的动力。儿童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新的需要,必然与原有心理水平或结构构成新的矛盾。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也互相转化;它们既是同一的,又是斗争的。其结果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新需要引起原有心理水平的改变,促使心理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另一种是新需要被原有水平所否定、排斥,致使心理保持原有的水平。这两种状况到底哪一种有利于儿童心理发展,要根据其具体的内容和心理发展的方向而定。

新的需要与原有水平所构成的矛盾是十分复杂的。在儿童的活动中,由于社会和教育的影响,新的需要同原有心理水平的对立统一是普遍存在的,而正是这一矛盾的运动,才推动儿童心理不断变化发展。

(5)在活动中产生的新需要与原有心理水平的矛盾是心理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儿童心理发展进程中,不论是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或者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还是能力、气质等个性特征或者它们之间的关系,都充满着无数错综复杂的矛盾。但矛盾再多,再复杂,也总是以在活动中产生的新需要与原有心理水平这一主要矛盾的运动变化为转移的。这一主要矛盾的变化,体现了心理发展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揭示了动机系统产生的基础与原因,表现出新旧“反映”或心理现象之间的对立统一,而且能够解释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等一切心理现象发展变化、“新陈代谢”的根本原因。

心理发展中内外因的关系

在儿童心理发展中,外因的作用是重要的,它是心理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外因的作用不管有多大,毕竟只是一种条件,如果它不通过心理发展的内因,不对心理发展的内在关系施加影响,它是不可能起作用的。如果心理发展中不存在某种特定的内因,则无论有多好的环境条件或教育措施,也不能使儿童心理发生某种特定的质变。因此,外因绝不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环境和教育也不能列入心理发展的动力。行为主义心理学及其代表人物J.B.华生提出刺激-反应公式,认为心理、行为是由刺激、反应构成的,给什么刺激就产生什么反应;看到什么反应就可以知道受到什么刺激。这就夸大了外因,抹煞了内因,变成机械的“外因论”了。科学研究表明,环境或教育条件所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地高于儿童心理的原有水平并经过儿童的主观努力后能够达到的要求。这样,新的需要与原有心理水平的矛盾不断产生和解决,也就推动儿童心理不断地向前发展。

参考书目
  1. 朱智贤著:《儿童心理学》(修订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79。
  2. Α.Н.列昂节夫等著,孙晔等译:《苏联心理科学》(第一、二卷),科学出版社,北京,1962。(Α.Н.Леонтиев и др.,Психологическая наука в СССР,Изд.ΑΠН РСФСР,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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