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anheguo Liangshi ji Nongye Zuzhi
[外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
联合国系统内最早的常设专门机构。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人类免于饥饿。
粮食及农业组织的成立先于联合国本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经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倡议,45个国家的代表于1943年5月18日至 6月3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温泉城举行了同盟国粮食和农业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一个粮食和农业方面的永久性国际组织,并起草了《粮食及农业组织章程》。1945年10月16日,粮食及农业组织第1届大会在加拿大的魁北克城召开,45个国家的代表与会,并确定这天为该组织的成立之日。至11月1日第1届大会结束时,42个国家成为创始成员国。1946年12月16日与联合国签署协定,从而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截至1985年底,共有158个成员国。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197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并从同年召开的第17届大会起一直为理事国。
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1次。常设机构为理事会,由大会推选产生理事会独立主席和理事国。至1985年底,理事会下已设有计划、财政、章程及法律事务、商品、渔业、林业、农业、世界粮食安全、植物遗传资源等 9个办事机构。该组织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其行政首脑为总干事。秘书处下设总干事办公室和 7个经济技术事务部。总部自1951年起迁往意大利罗马,此外还在非洲、亚洲和太平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近东和欧洲等5个地区设有区域办事处,在北美(美国华盛顿)和联合国(美国纽约和瑞士日内瓦)分别设有联络处。
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执行为农业发展提供资助和技术咨询的计划,搜集、分析和传播关于营养、粮食和农业方面的信息,向成员国政府提供政策和计划方面的咨询,组织成员国政府讨论世界粮食和农业问题。该组织的活动分“正常计划”和“实地计划”两部分。前者指主要依靠成员国缴纳的会费(称正常预算)而在总部和各区域办事处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后者指依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机构或国家的捐赠(称特别预算)而在某地区或成员国进行的援助活动。此外,还从1976年开始用少量行政预算经费设立了技术合作计划(TCP),直接用于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林业司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业务机构之一。成立于1970年,其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林业和林产品处。下设森林资源处、森林工业处、政策和计划科和执行科等机构。主要任务是:
(1)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林业战略目标;
(2)提出林业司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建议;
(3)就林业领域各专业的政策或专题事项提供咨询;
(4)通过政府渠道,促进国际和区域林业问题达成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国际行动;
(5)与成员国政府和其他国际机构和组织在林业、森林工业等方面保持联系和合作;
(6)与粮食及农业组织内的其他部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
(7)就森林采伐运输和木材加工等的发展和管理问题提供咨询或经济援助;
(8)负责促进森林长期综合管理和发展森林资源,对成员国人工林规划、营造和管理给予帮助;建立适当的农林体系,使林业为作物和畜牧生产服务;还对野生动物、国家公园规划、环境保护、林业教育、林业法律等提供咨询、培训或援助;
(9)出版《林产品年鉴》、《联合国育林》等林业刊物。〖HT〗 <作者>=黄伟观 董庆松 李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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