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通俗例子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通俗例子,第1张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关联交易通俗解释)

1.什么是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比如上一期我发表了《巨亏60多亿,庞大集团被证监会和上交所处罚。为什么?庞庆华是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冀东物资贸易和中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和中冀贸易是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第二,是什么样的关系相关,如何认定?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五种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公司的控股股东,即根据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即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3.董事,即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

4.监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

5.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关系是上述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全部股份,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方25%以上的股份。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的贷款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一方贷款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独立金融机构除外)。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能够控制董事会的高级董事会成员由另一方任命,或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能够控制董事会的高级董事会成员由第三方任命。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至少有一名能够控制一方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能靠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其他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买卖活动主要受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受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和贸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有其他关联利益,包括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股东享有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家庭和亲属关系等。,虽然未达到本条第(一)项的持股比例。

3.哪些交易是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有形资产的购买、出售、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机器设备、工具、商品和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买、出售、转让和租赁;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版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品牌、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工业设计或者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移和使用权的提供;

(3)融资资金,包括各种长期和短期资金借贷和担保,以及各种有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服务。

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中,以下十一种常见的交易类型也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方交易:

(一)买卖商品。

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货物,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保证供需,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因为它将市场交易转化为公司集团的内部交易。此外,通过公司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公司集团利润最大化,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然而,这种交易带来的问题是,它可能为公司提供了一种调节利润的好方法。

(二)买卖商品以外的资产

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子公司的设备或建筑物。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关联方之间提供或接受劳务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例如,企业A是企业B的合资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企业所有设备由乙企业维护,乙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护费2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外部的报表使用者来说,需要了解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定价标准,以及关联方是否进行正常交易。

(4)担保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资金时,往往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了保证借入资金的安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要第三方为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有风险。一旦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被担保企业就成为还款责任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的财务问题,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但也可能形成负债,增加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主要交易。

(7)机构

即作为一方的代理人为另一方处理某些事务,如销售商品或签订合同。

(八)研究开发项目的转让

例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停止某新产品的研究和试制,将B公司已有的研究成果转让给A公司最近购买的、研发能力超过B公司的C公司继续研发。

(9)许可协议

如果A公司是B公司的控股股东,B公司允许A公司使用其商标或专利技术等。

(十)代替对方清偿债务。

比如母公司为子公司支付广告费,或者为子公司偿还逾期的长期借款。

(11)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

比如某企业向关联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支付报酬。

4.法律为什么要控制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及其法律控制是现代国家公司法中正在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在我国,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于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近年来,与不公平关联交易相关的诉讼数量不断增加。

正常情况下,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发展。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控股公司利用其与下属公司的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下属公司与自己或其他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从而损害下属公司、中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为此,各国公司法对关联交易都有复杂或简单的相关规定,以调整关联关系,保护关联公司、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公司内部结构逐渐复杂,中国的关联交易现象逐渐增多。尤其是在规模较大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公司部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通过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随意挪用公司资金,为自己或关联方提供担保,通过 *** 纵交易条件将公司利润输送给关联方,严重损害了公司、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为此,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从财务、税收、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做出了控制规定。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合法与非法关联交易的界限

前述《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该规定确立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大体解释了合法与非法关联交易的界限——即“损害公司利益”。也就是说,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认定非法关联交易的根本标准是“损害公司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1.关联交易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即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批制度。

庞庆华、庞大集团在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在庞大集团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存在多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因未披露信息受到处罚。

2.关联交易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关联交易本身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则该关联交易行为明显属于违法关联交易行为,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或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的行为。

3.交易动机是否恶意。动机是推动人们从事某种行为的想法。思想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虽然很难把握,但是可以根据相关人的行为来判断。如交易目的是否正当,交易动机是否出于 *** 纵市场、利益输送或财产转移、虚假陈述、逃税等。

4.关联交易本身是否违反公约。所谓违反常规交易,即根据商业交易习惯,交易条件明显不当的交易。如关联企业销售或转让商品、劳务或股票、资产时,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国际或国内市场正常合理价格;关联企业之间无息相互融资;违反公司章程提供担保;关联企业之间的贷款利率明显低于融资成本利率,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资产、产品或者接受服务。

不及物动词非法关联交易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纵观司法实践中经常出来的关联交易纠纷,非法关联交易往往存在以下风险:

(1)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债务人的财产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关联公司在明知资产转让方有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仍低价接受其资产。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合同无效。

(2)公司为逃避债务,将其资产转移给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的,关联公司应当在其关联交易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共同侵权。

公司为逃避债务,将其资产低价或者无偿转让给关联公司的,关联公司应当在其关联交易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关联公司的人事、业务、财务等方面发生交叉或混淆,导致各自的财产无法区分,失去独立人格,则构成人格混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公司人格混乱,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应当对外债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都是企业关联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法律风险。

但如果关联交易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公司有利,不损害公司利益,则不应认定关联交易无效。

经营一家公司,了解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重要,尤其是集团公司。因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一旦因关联交易被认定为人格混乱,将影响其关联企业的财产独立性,并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关联企业破产,很可能会影响到几个企业的一系列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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