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aiwan Dianli Gongsi
[外文]:Taiwan Power Company
中国台湾省经营电能生产与销售的企业。总部设在台北市罗斯福路三段242号。总资产额5482亿元(新台币,下同),资本额2000亿元。1946年5月1日成立。1989年,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1659.4万千瓦,年发电量为769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厂18所,装机容量888.7万千瓦,占总容量的53.6%,发电量为431.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56.1%;核电站3所,装机容量514.4万千瓦,占总容量的31.0%,发电量为27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5.2%;水电站35所,装机容量256.3万千瓦,占总容量的15.4%,发电量为6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8.7%。其用电量的分配为工业用电71.1%,家庭用电22.7%,商业用电6.2%。
台湾的电力工业源于日本占领时期。早期较有名的电站是1928年动工兴建的日月潭第一发电所(见大观发电厂)。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因遭盟军轰炸,这个电站几乎破坏殆尽。中国收复台湾后,建立了台湾电力公司,统一经营全省电力工业。由于台湾省煤炭资源有限,台湾电力公司在发展电能生产中,注意水、火、核并举。1970年开始兴建第一所核电站,到1985年共建成3所核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127.2万千瓦、197万千瓦、190.2万千瓦。台湾电力公司拥有3所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分别是协和火电厂(200万千瓦,1985年全部投产)、 兴达火电厂(210万千瓦,1978年动工,1986年全部投产)和大林火电厂(209.8万千瓦,1966年动工,1975年全部投产)。在火力发电中,燃煤与燃油所占比重相近。1989年的总发电量中,核电机组发电量占35.2%,居第一位;燃煤机组占29.0%;燃油机组占27.1%;水力发电占8.7%。1985~1989年台湾电力公司发展概况见表。
台湾电力公司于1972年开始兴建 345千伏南北超高压输电线路,到1989年,累计长度2297公里。此外,还有 161千伏、69千伏、33千伏、22千伏、11千伏输电线路,总长8952公里。配电线路有5700伏、3300伏、380伏、220伏和110伏,配电线路总长161221公里。由于多年推行农村电气化,全省用电户数为700万户,用电普及率达99.7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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