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 Yu
清代戏曲家。本名仙侣,号天徒,后改名渔,字笠翁,又名笠鸿、谪凡。别署有笠道人、湖上笠翁、觉世稗官、随庵主人、新亭樵客等。浙江兰溪人。少年时代在江苏如皋及原籍度过。30岁前,他几次参加乡试,均落第。弘光元年(1645),曾一度在金华同知许檄彩处作幕宾,约顺治五年(1648)以后,他移家杭州,过着“卖赋以其口,吮毫挥洒怡如”(黄鹤山农《玉搔头》序)的生活,他的小说和戏曲作品大部分写于此时。顺治十四年(1657)前后,迁居金陵(今南京市),结交了不少社会名流,如吴伟业、尤侗、王士祯、周亮工等人,和他们有唱和之作。他的生活来源除开设“芥子园”书铺,编写出版书籍,还以家姬组成戏班,亲自编写剧本,组织排演,周游各地,在达官贵人之间“打抽丰”。康熙十六年(1677),迁回杭州, 3年后去世,葬于西湖方家峪外莲花峰。
李渔生平著述甚丰,作有传奇《奈何天》、《比目鱼》、《蜃中楼》、《怜香伴》、《风筝误》、《慎鸾交》、《凰求凤》、《巧团圆》、《玉搔头》、《意中缘》10种,合称《笠翁十种曲》。清黄文旸《曲海目》,将《偷甲记》、《四元记》、《双锤记》、《鱼篮记》、《万全记》5种传奇,皆录为李渔撰,不确。此5种传奇实为范希哲作。此外,他还有诗文集《一家言》,小说《织锦迴文传》,短篇小说集《十二楼》、《无声戏》,编辑《芥子园画谱初集》、《资治新书》等。
李渔的戏曲理论见于《一家言·闲情偶寄》,其中《词曲部》论述戏曲创作,《演习部》和《声容部》的若干内容,论述舞台艺术,即他所谓的“登场之道”。
戏曲历史发展到李渔的时代,已经经历了元杂剧和明传奇两次创作高潮,李渔有感于理论落后于创作,“独于填词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详,亦且置之不通。”他广泛地汲取了前人的理论成果,联系当时戏曲创作的实际,并结合他自身的创作经验,对戏曲理论作了较为全面的系统的总结。
关于剧本创作,李渔非常强调戏曲文学的特殊性。他说:“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他看到了“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这一特点,并把握这一特点对戏曲创作的特殊规律,作了系统的阐述。《词曲部》共分6章,他以《结构第一》、《词采第二》、《音律第三》、《宾白第四》、《科诨第五》、《格局第六》的排列次序,广泛地论述了戏曲创作各方面的问题。其中对戏曲结构、语言、题材等问题的论述尤为精辟。
李渔突破了前代曲论中填词首重词采或音律的主张,强调剧本创作命题和结构的重要性,认为词采和音律都是为命题和结构服务的。他指出剧作者在构思作品的过程中,首先应该精心设计作品的结构,犹如工师之建宅,“必俟成局了然,始可挥斤运斧”;假如作品的结构尚未妥善,而“卒急拈毫”,其结果“势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毁”。他看到一些作品,“惜其惨澹经营,用心良苦”,但是不能搬上舞台,指出它们失败的原因,“非审音协律之难,而结构全部规模之未善也。”
李渔系统地阐述了戏曲作品结构所要遵循的具体原则,提出了“立主脑”、“减头绪”、“密针线”等一套完整的主张。他说“主脑”,“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体现在作品中,即是主要人物和主要事件:“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俱属陪宾;原其初心,止为一人而设。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离、合、悲、欢,中具无限情由,无穷关目,究竟俱属衍文;原其初心,又止为一事而设。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这种把“立言之本意”和在剧中的设人设事结合在一起,作为戏曲创作构思的中心问题的理论见解,是符合戏曲创作规律的。李渔还提出了“减头绪”和“密针线”。他说:“头绪繁多,传奇之大病也”,一再告诫作者“以‘头绪忌繁’四字刻刻关心”,这样才能使“思路不分,文情专一,其为词也,如孤桐劲竹,直上无枝”,而使“三尺童子,观演此剧,皆能了了于心,便便于口”。否则“旁见、侧出之情”太多,只能“令观场者如入山阴道中,人人应接不暇。”他又以“密针线”来严紧戏剧结构,他认为“编戏有如缝衣”,“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他要求作者:“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以便使戏剧作品浑然一体,天衣无缝。
关于戏曲语言,要适应舞台演出,赋予它舞台艺术的特性,李渔有他独到的见解。他说:“总诸体百家而论之,觉文字之难,未有过于填词者。”这是因为戏曲语言有其自身的特性。首先它要适合舞台演出,不能只是“纸上分明”,还要兼顾“口中顺逆”,悦耳动听,只要一句“聱牙”,就会使“听者耳中生棘”,这就要求作者在写作时要想到演员和观众,“既以口代优人,复以耳当听者”,只有这样,才能使戏曲语言真正作到“好说”、“中听”,收到良好的舞台演出效果。从这个认识出发,他针对明中叶以来戏曲语言上的流弊,对曲文、宾白提出了“重机趣”、“贵显浅”、“忌填塞”、“声务铿锵”等要求。他着重强调戏曲语言“贵浅不贵深”,“勿使有道学气”,“话则本之街谈巷议,事则取其直说明言”,这是由于戏曲艺术的演出性和群众性决定的,“文章做与读书人看,故不怪其深;戏文做与读书人与不读书人同看,又与不读书之妇人小儿同看,故贵浅不贵深。”他认为“能于浅处见才,方是文章高手”。但是他并没有把“本色”与“文采”对立起来;贵显浅,并不是主张粗俗,不要戏曲语言的文学性。他推崇元杂剧的语言:“以其深而出之以浅,非借浅以文其不深也。”李渔还对戏曲语言提出了性格化的要求,“语求肖似”,“务使心曲隐微,随口唾出”,“说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使浮泛”,“说张三要象张三,难通融于李四”。他例举《琵琶记》的《琴诉荷池》一出中牛氏和蔡伯喈所唱的曲子,“同一月也,牛氏有牛氏之月,伯喈有伯喈之月。”他们的唱词是“不可挪移”的。这是因为“所言者月,所寓者心。”因此,要做到戏曲语言的性格化,方法在于“欲代此一人立言,先宜代此一人立心”。剧作者应“设身处地”的代剧中人“梦往神游”。他还针对“自来作传奇者,止重填词,视宾白为末着”的现象,提出了“宾白一道,当与曲文等视”的正确主张,把戏曲作品中的宾白与曲文的关系,喻之为“经、文之于传、注”,“栋、梁之于榱、桷”,“肢、体之于血、脉”,认为“有最得意之曲文,即当有最得意之宾白”。这样就把宾白提到与曲文同等的地位。
李渔强调戏曲取材的创新。他说:“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新,即奇之别名也。”认为“窠臼不脱,难语填词。”他批评那些抄袭模拟的作品,不可能获得艺术生命力,只不过是“枉费辛勤,徒作效颦之妇”而已。但他又指出创新并不是追求怪诞,“只当求于耳目之前,不当索诸闻见之外”,这是因为“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正确地指出了创新要根植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从常事中求新,从人情中求奇。他还告诫人们,创新决不可满足于作品外表的新奇,因为“文字之新奇,在中藏不在外貌,在精液不在渣滓”。脱离内容的求新,只满足于形式上奇巧,是不会有艺术上的创造的。
在《演习部》的《选剧第一》、《变调第二》、《授曲第三》、《教白第四》、《脱套第五》等 5章和《声容部》的若干章节中,李渔把剧本创作之外的有关排演、表演、戏曲音乐等演出艺术,称为“登场之道”,进行了开创性的探讨。
在《选剧第一》中,李渔从导演的角度阐述了“首重选剧”对演出的重要意义,要求“择术务精,使人心、口皆羡之为得也”。“剧本不佳,则主人之心血、歌者之精神皆施于无用之地。”他反对追求表面的“热闹”,因为“侭有外貌似冷,而中藏极热”的剧本,他认为“传奇无冷、热,只怕不合人情”。如“能使人哭,能使人笑,能使人怒发冲冠,能使人惊魂欲绝,即使鼓板不动,场上寂然,而观者叫绝之声,反能震动天地”。在《变调第二》中的“缩长为短”、“变旧成新”、“拾遗补缺”中,提出了对剧本进行再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具体作法。他指出:“世道迁移,人心非旧”,在排演旧有剧目时,应对其进行再处理,以适合观众的欣赏需要。《授曲》、《教白》、《脱套》 3章,提出了排演时以应向演员“解明情节,知其意之所在”,演唱出“曲情”为前提,次第论述了演唱中的“调熟字音”、“字忌模糊”、“曲严分合”以及说白中的“高低抑扬”、“缓急顿挫”等表演技巧问题。在“锣鼓忌杂”、“吹合宜低”中,提出了戏曲音乐的伴奏原则,他认为丝竹伴奏和演唱的关系,“须以肉为主,而丝竹副之”。指出锣鼓“当敲不敲,不当敲而敲,与宜重而轻,宜轻反重者,均足令戏文减价”。
在《声容部》、《习技第四》中,李渔还从《配脚色》、《正音》、《习态》等方面,总结了训练演员的经验。他针对表演中的“矜持造作之病”,提出了克服的办法,他说:“?宋健救税绺救耍捎性熳髦恚擞锸糇福 恢救说浅。ㄓ幸恢竹娉种允游娉郑耸釉蛭熳饕印P肓钣谘菥缰剩蛔骷夷谙耄鹱鞒∩瞎邸!钡撬秩衔硌菀帐跛茉烊宋锊豢赡馨谕选懊闱俊保怯伞懊闱俊倍锏健白匀弧钡耐骋坏墓蹋骸俺∩现坏貌挥擅闱浚溆擅闱浚从掷嗪踝匀唬搜菹爸χ豢缮僖病!彼康鞔影缪萑宋锏摹懊闱俊保锏奖硐秩宋锏摹白匀弧保挥斜鸬慕菥犊勺撸荒芾醋钥炭嗟摹把菹爸Α薄U庵旨獾莱隽?戏曲表演艺术的基本表现规律。
通观李渔的戏曲理论,除了可以看出它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之外,还有如下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
(1)他的编剧理论是密切联系舞台的演出实际进行探讨的,因而颇能深入浅出揭示戏曲创作的若干规律,并使他的编剧理论获得了鲜明的特色;
(2)他对前人较少涉及的“登场之道”,作了初步的系统的总结,这在中国古代戏曲理论发展史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突破;
(3)他的理论概括和表达方式,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是自成体系的一家之言。
李渔的《十种曲》,几乎全部是表现才子佳人、婚姻爱情的喜剧、闹剧。除《风筝误》、《比目鱼》、《蜃中楼》较有意义,大部分作品格调不高,趣味庸俗。这是李渔的生活道路和他的思想情趣决定的,他不掩饰他的创作是供达官贵人消愁解闷的消遣品,刻意追求娱乐性和剧场效果。他说“一夫不笑是吾忧”,并把“科诨”比做“人参汤”。因而李渔的创作不可能接触重大的社会题材和严肃的主题。但就写作技巧而言,在情节、结构的安排,曲文和宾白的口吻肖似,流畅通俗,音调铿锵等方面,仍有一定的成就。
李渔的剧作在当时传演甚盛,对后世也有影响。李调元《雨村曲话》说:“世多演《风筝误》。其《奈何天》,曾见苏人演之。”其他剧目如《意中缘》、《比目鱼》、《玉搔头》等,在秦腔、晋剧、川剧、京剧、越剧等剧种,都有改编演出。日本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中说:“《十种曲》之书,遍行坊间,即流入日本者亦多,德川时代(1603~1876的德川幕府时期)之人,苟言及中国戏曲,无有不立举湖上笠翁者”,足见其影响。
外文译本书目拉丁文A.佐托利(汉名晁德莅)译《慎鸾交》第20出、《风筝误》第6出、《奈何天》第2出,均收入其编著的《中国文化教程》 (Cursuslitteraturae sinicae neomis-sionariisv accomodatus) 一书,1879~1909年在上海出版。法文德比西转译佐托利的《中国文化教程》第1卷,书中包括《慎鸾交》(Circonspection à l’égard du lienconjugal)第20出、《风筝误》(L’erreur du cerfvolant)第6出及《奈何天》 (Destin inévitable)第2出,1897年在上海出版。C.安博-于阿尔(汉名于雅乐)译“笠翁十种曲”的第7种《比目鱼》(Les deux soles ou acteur par amour,drame chinois en prose et en verse),载巴黎《亚洲杂志》1890年136卷。德文H.马丁著 《李笠翁论戏剧,中国 17世纪戏剧》 (LiLi-Weng ╇ber das Theater, Eine Chinesische Dramaturgie des siebzehnten Jahrhunderts),介绍了李渔主要剧作的内容,1968年由台湾中国资料中心与研究援助公司出版。日文宫原民平译的《风筝误》,收入《支那文学大观》,1926年由东京支那文学大观刊行会出版。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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