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izhengwang dachen Huiyi
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预处理国政的制度。“议政王大臣”之名正式出现于崇德元年(1636)以后,但满族上层贵族与议国政的制度,却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汗国之初即已形成。当时满族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之际,尚存有浓厚的奴隶主贵族军事民主的习俗。后金的军国大事,都由诸贝勒等人共议裁决。诸贝勒大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等宗室贵族。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之后,又置议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与诸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协议国政。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和硕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握。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又谕令八旗旗主贝勒共议国政。至天聪年间(1627~1636),除宗室贵族中被封为贝勒者充当议政的成员外,八旗固山额真(见都统)也兼充议政。至此,在天命及天聪年间,这种由宗室贵族及八旗中的五大臣、固山额真等组成的议政制度,虽无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名,实际上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的早期形态。
崇德元年,皇太极正式称帝,改国号为清。将原来的旗主贝勒全部封王,并令除八旗固山额真继续兼议政大臣外,每旗另设议政大臣三员,在清代历史上正式出现了“议政大臣”的职名。此后,清王朝宗室贵族中的王与八旗固山额真、议政大臣共同议政的形式,即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因参与议政的宗室贵族除亲王、郡王以外,还有贝勒等人,故又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会议的成员虽由上层贵族及八旗大臣所组成,但不是所有上层贵族、大臣都可以出席。“议政”是一种正式的职衔,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和地位,必须经过皇帝的任命。同样,在必要时,皇帝也可以撤销某一贵族及大臣的“议政”资格。
清王朝统一全国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有较多的增加,贵族中除亲王、郡王、贝勒参加议政外,贝子及公一级也有参加议政的。议政大臣除满洲八旗的固山额真和大臣外,蒙古八旗(见八旗制度)的固山额真及六部满、蒙尚书也列为议政大臣。其他如皇帝的侍从官员——内大臣、侍卫,以及王、贝勒府中的长史、旗下闲散等,也有被列为议政者。汉军八旗的大臣如范文程、宁完我等人也曾一度参预议政。当时在内廷还专设“议政处”,作为议政王大臣的办公处所。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票拟者,皆交议政王大臣会议。其议政形式有二:一为廷议,一为交议。在清王朝统一全国过程中,用兵频繁,军情险急,议政王大臣会议对重大决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的逐渐统一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象征着贵族政治权力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必然与皇权产生矛盾。议政王大臣会议人数的增加,较低级别的贵族和大臣的参加议政,实际上降低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与地位。顺康时期,由内阁处理政务,而雍正时又设立军机处,作为赞襄皇帝决策的机构,使权力日益集中于皇帝。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继续存在,但所议之政,已只限于军务、皇帝出巡、旗务、少数民族事务及重大刑审案件等具体事务,无关乎军国大事。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乾隆帝取消了议政王大臣职名,自此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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