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uzu
[外文]:Nu nationality
中国的少数民族。(见彩图)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碧江、福贡、贡山 3县,兰坪、维西两县也有几处怒族的聚居点。人口为 23166人(1982)。各地怒族有不同自称,如“怒苏”(碧江)、“阿怒”(福贡)、“阿龙”(贡山)和若若(兰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一定名为怒族。使用怒语,属汉藏语系 藏缅语族。各地语言差别很大,碧江、福贡、兰坪等地怒语互相不能通话。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大都使用汉文。
族源与设治
怒族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 本族语言等特点。 怒族地区在唐代属南诏管辖,在宋代属大理管辖,至元代属丽江路,明、清时属丽江府。自17世纪起,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统治。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僳族头人,也在一些地方强占怒族人民的土地,或迫使该族人民纳贡,甚至掠夺怒族人作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边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社会经济
怒族很早就经营农业,明代李思聪的《百夷传》曾记载怒族种苦荞为食。至清代已经开始种植麦类和蔬菜,仍猎禽兽以佐食。“人精为竹器,织红文麻布”,手工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当时怒族已同外界发生密切的交换关系,以黄连到内地出售,内地的各族商人贩运食盐到怒江,彼此交换。1929年以后,碧江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铜币、纸币等货币开始流通,怒族中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直到1949年,黄连仍是怒族对外进行交换的主要产品。现在怒族民间还保存少数的石刀、石斧,说明曾经历过石器时代。他们曾经以木、竹制锄作为农业生产的工具,直到16~17世纪开始使用铁制工具后,有些人还继续使用这种木、竹锄。
怒族最初使用的铁制工具是刀、斧。在刀耕火种农业阶段,他们进而开始使用铁锄。最初的铁锄称作“俄中溃”。后传入铁犁,实行犁耕。但山地耕作仍停留在刀耕火种或者锄耕阶段。贡山一区的怒族所用铁制工具曾受到纳西族和藏族的很大影响,如他们使用的铁犁原是由藏族地区传入的。
碧江怒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比福贡和贡山怒族都要粗放,早期的刀耕火种土地占着绝对优势,这种情况与落后的生产力紧密相关。福贡地势、土壤都比碧江为好,又由于交通方便而便于购置农具,因而锄犁耕作技术比碧江先进。碧江、福贡和贡山三地的怒族生产力发展程度不同。土地制度有差异性,表现为土地公有制保留程度的差别。首先由于个体经济的发展,使土地公有不断减少,只是家族内部仍保存小范围的土地共有形态,称伙种或共耕。福贡地区的怒族由于个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公有的土地保留较少,但仍保存着个体成员共同占有的集体耕地。贡山一区的怒族因受到藏族、纳西族的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藏族的迁入,使村社的界限和结构发生了变化,所保留的仅仅是村社的痕迹。在这种以地缘联系为主的怒族村社内部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村社内未经垦耕的山地和森林属于村社所有;经过垦耕的土地归个体家庭长期占有。此外,还存在个体家庭间的共耕耕地,称“猛卡妈”。由于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使用,已能生产出一些剩余产品,从而使交换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一些有剩余产品的富裕户,在农忙季节举行“棉阿博”(古老的协作形式),到1950年前,已变成富者对贫者进行剥削的形式。当时已产生雇工,其工资分实物工资和货币工资两种。在怒族社会内外还出现了借贷关系,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借贷,实物借贷多半是租借牲畜、粮食。同时已开始发生土地抵押和蓄奴现象。蓄奴以牛折算奴隶的身价,少者1头,多者3头。
建国前,怒族地区有的古老村寨还保存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的某些特点。在以血缘为纽带的个体家庭成员间,保存不同形式的土地公有制和正在发展的个体土地私有制。碧江甲加、罗宜益的家族公社保存的特点比较显著,他们曾以图腾作为共同的祖先。福贡怒族氏族血缘组织为“提其”,每个提其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始祖。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若干近亲家族成员集团“的康”。由于成员不断增加,在每个“的康”之下,又形成近亲兄弟关系“的拉”。“阿沙”是家族公社的领袖,负责处理公社内外的公共性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对外代表公社处理公社间的事务。
建国前,分布在兰坪菟峨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人民,生产与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
反帝反封建斗争19世纪中叶以后,英国殖民者不断向怒江地区侵略扩张,美、德、法等帝国主义者以各种名义进入怒族地区活动,激起了怒江地区各族人民的愤恨,不断地掀起反帝斗争。1907年,贡山爆发了藏、怒、独龙等族人民参加的反白哈罗天主教堂帝国主义分子横行霸道的斗争。1937年,福贡木古甲一带的怒族、傈僳族人民焚毁该村教堂,拒绝向帝国主义分子售粮和带路,不准他们从事破坏活动。历史上,怒族人民不断掀起反压迫的斗争,其中较大的有:1746年、1801年分别参加傈僳族领导的反清官吏和土司的斗争;1935年,福贡的怒族同傈僳等族人民举行联合武装起义,杀死了国民党政府的设治局局长等人,烧毁了所有档案、税契、债簿,并占领了设治局近一个月,迫使当局不得不下令减少赋税。
文化艺术怒族人民的诗歌大部分为即兴编唱,有浓厚的生活气息与民族特点。曲调有一定的格律,内容广泛,以“达比亚”(琵琶)、口弦、笛子、葫芦笙等伴奏。舞蹈的内容也很丰富,动作粗犷豪放,节奏鲜明。
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1950年以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较普遍地流行转房制(见夫兄弟婚)。当时,妇女地位低下。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并分得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上仍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以及相互协助的义务。贡山的怒族有重葬的习俗;福贡、碧江怒族的先民行火葬,有氏族墓地。现行土葬。
怒族居民的住宅分木板房与竹篾房两种。一般为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供烧饭之用;内间为卧室,并用以储藏粮食,不许外人进入。20世纪50年代前,怒族男女都穿麻布衣。一般女子12~13岁以后穿长裙、右大襟上衣。贡山怒族妇女则以两块麻布围身。妇女有胸饰,用精致的竹管穿两耳为饰,都爱用藤环缠于头部、腰部及足踝部。男子穿长衣短裤,成年人喜左腰佩砍刀,右肩背弓箭。他们的主食为玉米、荞子等。贡山北部怒族还向藏族学会种植青稞、燕麦,很少种植蔬菜。男女均喜饮酒。
怒族过去崇拜图腾,信万物有灵(见原始宗教),巫术是较普遍的宗教迷信仪式。部分怒族信仰喇嘛教或天主教、基督教。
建国后的变化
1949年7~8月间怒族地区解放。1954年8月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其中包括怒族分布的碧江、福贡、贡山等县,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1956年10月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怒族人民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一批本族干部担任了领导职务。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根据怒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不同地区实行民主改革,或者在国家和先进民族的帮助下,发展生产,逐步消灭阶级剥削和原始公社制残余。1958年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怒族地区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过去一个铁钉也不能制造的贡山县,现已建起农具厂等企业。过去没有水利的山坡旱地,如今兴修了水田,粮食成倍增长。以往崖陡路险,山封江锁,交通极为闭塞,而今已修通数条公路,修整了大量驿道,江河上建起近20座钢索吊桥。过去怒族地区文化非常落后,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初,只有10~20个小学生,人们以刻木、结绳记事,现在县有中学,大部分村都有小学,80%以上适龄儿童入了学。昔日怒族地区痢疾、伤寒、霍乱、天花十分流行。1943年碧江县怒族聚居的知子罗乡因天花蔓延,全乡90多户400多人中就死亡100余人、死绝12户。今天从州至县、乡、村已初步形成医疗卫生网,基本上控制了瘟疫的流行,呈现出一派兴旺的景象。
参考文章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GongshanDerungzuNuzuZizhixian)中国地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Gongshan Dulongzu Nuzu Zizhixian)的由来中国地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专项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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