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公会议是什么?

梵蒂冈公会议是什么?,第1张

梵蒂冈公会议是什么?

[拼音]:Fandigang Gonghuiyi

[外文]:Vatican Councils

天主教会在梵蒂冈召开的世界性最高教务会议,共两次。天主教将其列为第20与第21次公会议。

第一次梵蒂冈公会议

教皇庇护九世于1869年12月8日召开。参加会议的有744名教长(主教、修会会长等),其中欧洲代表500人,其余来自亚非拉传教区的代表,绝大多数也是欧洲籍。会议预定讨论信仰、教义、教规、修会、传教以及教会与世俗政权关系等问题。当时欧洲政局动荡,意大利面临革命,普法战争迫在眉睫。思想界中浪漫主义与反理智主义思潮流行。天主教中出现对立的两派:以沃德、曼宁等为代表的教权派,主张加强教皇权威,教皇永无谬误;以法国奥尔良主教杜潘洛普,德国教会史家赫斐勒、窦林格尔,奥地利枢机主教劳歇尔以及英国的纽曼等为代表的民主派,自称继承康斯坦茨公会议传统,主张公会议高于教皇,否认教皇的绝对权威。窦林格尔的著作《教皇与公会议》根据历史资料论证教皇特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因而在会议召开前夕被教皇列为禁书。

会议上首先讨论信仰纲领和教规问题,听取了修改《日课经》的意见。由于进程缓慢,会议于1780年2月规定了终止辩论付诸表决的办法。 4月24日公布经过修改的信仰宪章,谴责泛神论、唯神论和无神论,并规定信仰与理性的界限。

会议因“教皇首席性”与“教皇在信仰和伦理问题上永无谬误”问题发生激烈论战。高卢派等少数派反对关于教皇权力的定义,主张"教皇无误"与“教会无误”不可分离。1870年7月会议终止辩论,经过两轮投票表决,通过了载有教皇“永无谬误”条款的《永恒牧人宪章》。宪章的颁定引起高卢派等的强烈反对。教廷随即将窦林格尔革除出教,终于使反对会议结论的法国和奥地利一些主教和神职人员脱离罗马教廷,另组老公教会。

7月19日普法战争爆发,会议遂仓促结束。同年10月宣布无限期休会。

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

教皇约翰二十三世与保罗六世相继于1962~1965年召开。自第一次梵蒂冈公会议以来,社会、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天主教内部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约翰二十三世就职后,采取较为开明的态度,筹备和召开了这次会议。会议主题是:认清处境,赶上时代,实现教会的现代化。

会议于1962年10月正式召开。出席者共2860位教长,其中枢机主教、总主教及 1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主教2000余名,其他宗教团体的观察员、外交使团成员及教徒代表300余名。本次会议邀请非天主教观察员参加,并公开报道会议情况。由于大批神学家以主教顾问身份参加,当代神学争论亦被带入会议。会上保守派与革新派之间争论十分激烈,两任教皇在争论中起着缓冲作用。这次公会议共举行4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16个文件,大多是采纳了两派都可以接受的观点。




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10~12月举行,未作出实质性的决定。次年6月,约翰二十三世去世。保罗六世继位后,会议继续进行。

第二次会议于 1963年9~12月举行。会后发布《礼仪宪章》和《大众传播工具法令》。1964年1月,保罗六世访问耶路撒冷,会见东正教牧首阿德那哥拉一世。1964年5月教廷建立非基督教徒联络秘书处。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9~11月举行。会后发布《教会宪章》、《大公主义法令》、《东方公教会法令》,教皇宣告马利亚为“教会之母”。

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9~12月举行。9月15日教皇颁布通谕,建立全球主教会议。会议发表了《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修会生活革新法令》、《司铎之培养法令》、《天主教教育宣言》、《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教友传教法令》、《信仰自由宣言》、《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教会传教工作法令》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2月4日,在圣保罗广场举行为促进基督徒合一祈祷仪式。

会议的主要议题为:

(1)认清教会在当代的处境。会议分析了当代世界的状况,在神学思想上提出了一系列适应时代的观点。会议认为当代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社会生活“日益经历到更为深刻的变动”、传统的制度、法令、思想与情 *** 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连宗教生活亦为这新的局势所牵连”。会议在评价当代社会时,一改传统观点,肯定“人们对物质世界的研究与征服得到了辉煌的成就”,“教会承认在现代活动中所有美好的一切,尤其走向统一的发展,朝向健全的政治和经济社会化的迈进”。肯定人的自由意志,“人性尊严要求人以有意识的自由抉择而行事”。会议申言:“来世的希望并不削弱人们对现世所有的责任感”,提出“应大事改造社会”的纲领,提出“人人一律平等”,保障各项基本人权。在国际事务方面,呼吁维护和平,反对战争,反对军备竞赛。

(2)教会改革。在教会体制方面,重申教皇的首席地位和在训导权上享有无谬误的特权,同时承认主教作为使徒的继承人,有治理所辖教区的全权,以全体主教为成员的主教团则对教会享有最高权力,主教们集体对信道进行论断,也享有无谬误的特权。会议强调教会内部行使职权“是一种服务”,而不是世俗的统治。为了使主教们得以参与管理整个教会,还建立了全球主教会议,作为永久性的中央教务咨询机构。随着主教权力的扩大,决定对教廷机构进行相应的改革,以便和主教们的工作、权限相协调,实现领导机构的国际化。1967年8月,罗马教廷进行第一次改革,选拔了7名教区主教到教廷各部任职,但多为保守派人士。1969年又对宗座使节的使命加以改革。1985年11月,枢机团会议又动议对教廷再次实行改革。

在教义方面,重申了圣传和圣经是启示的两个来源,教会的训导当局对两者有最高的解释权。研究和传授圣经在会议上得到重视。在对圣经的诠释上,接受了近现代圣经考证学研究的某些成果,承认圣经是产生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其文化背景和特有的表达方式和习惯用语。主张用民族语言翻译圣经,在日常礼仪中使用。还允许使用各民族的观念及语言,“以各民族的哲学智慧诠解福音”。

在礼仪方面,改革的重点放在让信众主动参与,简化礼仪,采用本地语言,采纳民族形式,包括民族风俗。允许信徒兼领圣体圣血,允许神父们举行共祭,同时对此又都有相应的严格规定。

会议强调对神职人员的培养“必须适应时代的变迁”,使其对当代的哲学潮流和现代科学的进步具有相当高的认识;在牧灵学方面应借助教育学、心理学及社会学的帮助。对为数众多的修会组织,也提出“修会生活的革新”。会议使用了“教会是天主子民”的概念,教徒在教会内的地位开始得到重视。教友有权利和义务“针对教会的利益所在,发表自己的意见”,主教则有责任征询教友的意见。教友还有责任分担教会传教的使命。经过选择的个别教友,包括“度婚姻生活”、“年龄较成熟的男子”,可担任执事,参加圣统,主持部分圣事和礼仪。

(3)基督徒合一运动。会议改变了过去“唯我独尊”的立场,呼吁各宗派的基督徒合一,对历史上造成教会分裂的原因,主动承担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对东正教的传统表示尊重,承认其对“教义的神学表达方式的差异”。1965年12月会议闭幕时,保罗六世与东正教牧首阿德那哥拉一世签署联合声明,共同撤销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时罗马与君士坦丁堡之间的相互绝罚令。对新教各宗派强调对基督的信仰的一致,同时承认彼此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宗教改革450周年和马丁·路德诞生50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天主教会都派代表参加,并对马丁·路德作出较高的评价。近年来,天主教同东正教、路德宗、圣公会、卫理公会以及日内瓦合一理事会定期商讨合一问题,但是历任教皇仍坚持“在信仰的完整和仁爱的要求上无权让步”,特别是在首席权和训导权上无谬误两大问题上,保持原来的立场,合一运动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4)同全人类的对话。会议改变了“教会之外无救恩”的传统观点,向一切非基督徒,包括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及其他宗教徒开门,认为只要严格遵照伦理道德规范生活者,都可能得到“永生”。承认在他们的信仰中也包含着某些共同的真理,对他们的信仰表示尊重。会议倡议同无神论者对话,特别是改变了过去在政治上公开反对共产主义的态度。这一转变为教廷制订和执行对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东方政策打开了大门。

会后,天主教会从上到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各国教会充分运用自主权,从各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改革,出现了神学多元化、礼仪民族化、教会生活民主化的势头。同时各国教会人士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一些第三世界的教会人士声言教会是穷人的教会,参加反对军事独裁政权,争取人民民主和民族独立的政治斗争。西欧、北美各国教会人士则多投入反战、反军备竞赛的和平运动。会后天主教会的急剧变化,引起教会内部保守派人士的不安,认为20年来,教会正从“自我批评走向自我破坏”,以致面临“信仰危机”,走向衰落。1985年召开的世界主教特别会议,没有接受保守派人士的估价,宣称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改革中出现的缺点和困难,是由于对会议精神误解和执行上的错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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