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ingshu Beimei zhimindi
[外文]:British colonies in North America
1607~1733年英国在北美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狭长地带建立的13个殖民地。它们是:弗吉尼亚、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纽约、新泽西、特拉华、新罕布什尔、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上述殖民地最初建立时分4种类型:公司特许殖民地、业主殖民地、英王直辖殖民地与自治殖民地。为加强控制,1752年后,除罗得岛、康涅狄格两个自治殖民地和宾夕法尼亚、马里兰、特拉华3个业主殖民地外,其余8个殖民地都成为英王直辖殖民地。殖民地最高行政首脑称总督,握有军事、政治、财政大权,代表英王进行统治,下设参事会协助总督管理。1619年,弗吉尼亚首先成立维护资产阶级与种植园主利益的议会,继而其他各殖民地也相继成立议会。殖民地议会在不与宗主国法律相抵触情况下,具有颁布法律、征税、分配殖民地经费等项权利。它们日后发展成为殖民地人民争取自身权利,维护殖民地人民自身权益的机构。
社会结构殖民地的民族成分十分复杂,除印第安人、黑人外,还有法国人、荷兰人、德意志人、瑞典人、瑞士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英国人等。其中英国移民最多。殖民地的人口在1750年时约为 238.4万人,其中黑人人口38.4万人。殖民地的阶级结构也很复杂,但总的来说也是属于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社会,剥削与压迫亦十分严重。它的社会结构犹如金字塔,顶端是大商人和大种植园主,中间是小土地所有者、小工厂主、技师、自耕农等,再下面是佃农、雇农、渔民、手工业者、工匠、学徒等,压在最底层的是契约奴、黑人。印第安人则是屠杀与剿灭的对象。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与压迫的斗争,与反对殖民地的剥削者的斗争交织在一起贯穿于这一时期的始终。1681~1691年的J.莱斯勒起义与1767年的培根起义是早期两次最大的革命运动。
经济殖民地经济以农业为主,工商业也有一定的发展,总的来说是处于商业资本主义阶段。由于自然、地理条件迥异及居民成分的不同,南部、北部的经济也呈现出差异,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北部除发展多样性的农业生产外,新英格兰地区的捕鱼、造船、航运以及贩奴等亦很发达。中部盛行大庄园土地制,粮食生产十分丰富,有“面包殖民地”之称。工业上处于手工工场阶段,18世纪50~60年代,盛行分散的手工工场制度。波士顿、费拉德尔菲亚(费城)、纽约等城市逐渐发展成为殖民地的工业中心。然而,英国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统治,极力压制殖民地经济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令与法案,如航海条例、制帽条例、制铁条例、糖蜜条例等。七年战争后,英国更加变本加厉地压迫殖民地,殖民地人民反抗宗主国的斗争日益迅猛、激烈,1765年反对印花税条例的斗争、1770年波士顿人民反抗英国殖民当局制造波士顿惨案的斗争、1773年波士顿的倾茶事件等,把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推向高潮。最后导致了北美独立战争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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