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eming genjudi caizheng
[外文]:finance of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的各革命根据地的战时财政。在革命战争年代,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也逐渐发展起来。
革命根据地是建立在以农业为主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工商业极不发达。各革命根据地又是被敌人包围分割,战斗频繁,因此财政工作自始至终服务于工农武装斗争的发展。革命根据地财政工作的任务是:保障革命战争和人民政府的供给,把人民的力量动员起来争取战争的胜利;按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调节各阶级收入,扶植私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公营经济的发展。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这个时期的革命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反帝反封建是土地革命的战略任务。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就是为着实现这一战略任务,保障革命战争的需要和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服务的。最初,财政收入以没收土豪财产和战争缴获为主要来源。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扩大,人民政府动员群众发展生产,组织商品流通,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开征土地税、工商税和发行公债,以增加财政收入。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工作对支援革命战争和发展根据地生产起过很大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对华侵略战争后,中国人民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为了动员一切愿意抗日的人们共同保卫祖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了陕甘宁边区,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东北、华中等抗日根据地和抗日民主政权。这个时期根据地财政实行的是合理负担的政策,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合理筹粮筹款。此外,还有国民党政府拨给的一部分军饷,国内外进步人士的捐输。1941年1月,国民党政府停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经费,并对抗日民主根据地进行封锁。根据地政府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动员部队、机关、学校大力开展生产自给运动,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精兵简政、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反对浪费、军民兼顾、公私两利的政策;创建公营经济,从而坚持了八年抗战,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46~1949)1946年国民党政府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武装进攻解放区,发动了全面内战,解放区军民展开了自卫战争。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各解放区相对缩小,财政极端困难,各解放区政府继续坚持贯彻精兵简政,酌情减轻民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方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生产和节约并重等项原则,在财政上渡过了最困难的阶段。1947年7月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解放区日益扩大,新、老解放区普遍实行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或先减租减息后分配土地),没收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在当时称为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在财政上,对未进行土地改革的新解放区,农业税采取了累进税制度;对已实行土改的老解放区,农业税采用了比例税制。同时,开征了货物税、工商所得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财政收入的来源除农业税、工商税以及国营经济上交的利润外,还有没收敌伪汉奸和战犯的财产。财政支出集中用于支援解放战争,输送物资供应前线,保证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直至获得全国(除台湾省外)解放。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从而在全国建立起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财政。
- 参考书目
- 毛泽东:《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